“只能服从上级”?“只能服从上级”?“只能服从上级”?我反复琢磨着这句常见鬼话。作为消费者的客户,常在商家公关宣传中被奉承为“上帝”,但至少从我的这一经历看来,在“服务上帝”和“服从上级”之间,中国移动无条件地选择了后者。从权力的服从与被服从本质来说,“服从上级”没有错,但关键是服从上级的什么。当“上级”命令显著违法时,作为“上级”的“下级”的商家,应正大地选择“服务上帝”,光明地拒绝“服从上级”。可惜,在上帝和上级之间,多少商家宁愿去服从上级也不会去相信上帝。即便信上帝为真,真正的上帝并非为其带来利润的客户,而是对其监管的政府。所以,在“政府有关部门”下令停止我短信发送的通信自由时,中国移动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服从上级”而不是“服务上帝”。
“对外一致口径”?“对外一致口径”?“对外一致口径”?我又反复琢磨着另一句常见鬼话。看来,被停止短信发送功能的不只我一人。也巧,我有两个同事也因群发祝福短信而被关闭短信发送功能。可以大致但不当然推知,大量群发短信就很有可能被中国移动因着“上级命令”关闭短信发送功能,并且凡是遇到客户质询的,中国移动的答复都是“对外一致口径”。
因我始终无法知悉中国移动提供服务的真实情况,便在此后多次拨打10086服务热线继续咨询,对方仍然只是答复确实关闭过我的短信服务功能,但不会明确告知关闭的真实原因。
如果关闭的原因仅仅是缘于“群发”,或者用句行话来说叫做“短时间内流量太大”,那么,难道群发就是“异常”?就可以关闭短信发送功能?按照中国移动的说法是在执行“政府有关部门明命令”,那么,政府的腿脚和胳膊又缘何作出如此伸展运动,不加区分地干涉公民的通信自由?即便赋予政府和移动公司有超越法律的权力关闭公民的“大流量”短信发送功能,难道一次向100个接受者群发就算“大流量”吗?动辄下令关闭的合法根据是什么呢?判断流量是否异常的正当标准又是怎样确立的呢?
普通用户的“群发”受到如何严厉管制,随意就可停掉发送功能,泯灭发送短信的权利,扼杀通信的自由,但相比之下,作为中国移动的用户,我几乎每天都“被收到”大量的垃圾短信,商业广告漫天飞,卖别墅的、卖保险的、卖黄金的、卖身体的,应有尽有;办证讯息遍地是,硕士博士的、国内国外的、资格证身份证的;还有诸如紧急汇款类、招聘男女公关类,等等等,这些严重干扰民众生活的垃圾短信,政府不去“节能减排”,移动不去“除污去渍”,却在沉溺于强力推行“群发必疑”、“群发必关”的侵权政策,关之前不通知,关之后也不告知,完全置客户的法定消费者权利和公民的正当通信自由于不顾,很是令人费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