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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稳定模式和非常政治的危机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综合治理模式有几个特征,其基本的核心特征是策略性的摆平术,这种策略性的摆平术体现为几点:第一点是运动式执法,如严打就是一种运动式执法,这和军事斗争的成功的特征是一脉相承的。第二点就是选择性执法,选择性打击,其体现在服务与监控相结合,服务于经济发展需要这样的话,比如最近提出来的对企业高管适用刑事措施,这个就是选择性打击的特点。第三点就是全国一盘棋,就是所谓强调大局意识全局感,强调综合治理。综合治理体现了传统中国哲学整体观和辩证观。这种模式跟科层制,跟官僚制的理性化过程实际上是不一致的。与此相区别,宪政治理模式的优势实际上是一种法律理性论。他的核心价值是正义、平等、自由等原则,基本特征是政治法律运作的例行化和日常化,从而提供了理性的政治和法律预期。这是第二个危机,也就是说综合治理与政治理性化的矛盾。


  

  第三个危机就是稳定和改革发展的矛盾。我们看到了09年的有关文件有个很微妙的变化就是和谐社会的话语,从和谐社会的核心特征强调民主法治转型为新的组合了,就是不断提到和谐稳定,不论在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政法委秘书长陈冀平,还是在贾庆林的发言里都反复提到和谐稳定。从和谐社会的第一要义是民主法治,从和谐法治转变到和谐稳定,这里面体现了一个微妙的变化。执政党的社会控制模式中有一个潜在的巨大危险,就是淡化改革与发展,而片面强调稳定。在09年所有改革措施,包括行政改革措施都停止了,在这种行政改革措施停止、司法大倒退的背景底下,这样一种和谐稳定模式其实是非常危险的。为什么呢?我们套用毛泽东的话,可以说“以改革发展求稳定则稳定存;以稳定求稳定则稳定亡。”在失去改革和发展的两个动力的背景下,社会稳定模式除了不断持续的耗尽暴力资源外,缺乏基本的支撑点,换句话说就是政治市场的底部没办法构建。那么就像于建嵘等人所提出的威权法治的中间选项可能也要被排除,那么一旦高峡平湖的危险平衡被打破,中国政治市场的超级垄断就有一泻千里的危险。现有的油价竞争机制的引入、反腐败的强化、对弱势群体的权宜性让步等措施还不足以构成有效的政治市场提出的支撑点。一旦和谐稳定模式破局的话,这种镇压优先,严打优先的做法可能会面临着巨大的危险。


  

  因着这个原因,我们这几年提出了切实有效的支撑点,我们在08年以来一直强调的几个要点:一个是批准实现国际公约,一个是废除劳教,一个是加强司法建设,还有一个是放开县以下的选举,另外一个是逐步推进言论自由,还有一个是给民间组织的结社自由松绑。这些要点我认为是中国未来实现社会有效的政治和社会转型基本的支撑点,没有这些支撑点的话是非常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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