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社会上缘何存在如此钓鱼执法和钓鱼征稿及论文代理呢?“黑出租”为何大量存在?对待“黑车”是否一律严打致于死地呢?“黑车”如同马路流动摊贩,无非是迫于生计不得为之,政府又没有提供足够的就业门路,也没有对这种无证出租规范引导,所以只能背负黑车名义穿行于大街小道。政府既然不允许此类黑车存在,并且还要求执法部门按“指标”完成执法任务,相关部门只好竭尽全力,用尽所有花招,包括“钓鱼”式执法,逼至走投无路甚至连纯粹私家车和单位公车也不放过。作为被雇佣的“钩子”,也多是无业者,宁愿为政府钓鱼执法充当最积极、最勇敢、最称职的“钓钩”,以赚取微薄收入,养活一家人。在论文交易中,作为“黑文”的作者,其处境与“黑车”司机一样,也是自身没有优越的写作能力与发表渠道,只好充当像钓鱼执法中的“黑车”角色,背于学术伦理与科学道德,靠交钱发文章。作为“钓鱼征稿”的期刊杂志,其处境与“钓鱼执法”中的执法部门一样,也是为了期刊杂志生存甚至为了完成上级任务,又看准了论文交易市场,只好放线钓鱼,力求创收。作为“钓钩”的论文代理,其处境与“钓鱼执法”中的“钓钩”也很相似,即一被期刊杂志雇佣,二是出于生活所迫,兼职勤工俭学或专职以此为业。
治理“黑车”,宜疏宜导不宜硬堵穷追猛打;治理“黑文”,也不能任凭越来越多的期刊杂志“钓鱼征稿”,越来越兴盛的论文代理从中作祟,教育当局和有关部门及所涉高校、机构,对人的评价机制、考核机制以及形形色色的这项目那名头,为何非要那么多量化的指标呢?有些人,也许天生就不适合搞科研,即便否定自然论、天生论,也不能对人的科研意志和能力作出强求。高学历教育规模的迅猛扩大,早已使本该精英化的教育蜕变成了一种文化普及甚至文凭发放活动。在这种背景下,再强求硕士生、博士生在读期间一定要完成多少量的论文发表任务,只能是逼迫那些“差文章、差发表”的人寻求论文代理,迎合钓鱼征稿,使学术腐败更加无休止的蔓延下去。
真正对科学和教育有心有志的正良之人,对科学、对真理、对文化、对知识,本身就有一种巨大的原驱动力,根本无须外力强加。而那些对科学和教育没有心志或虽有追逐但存心不正者,科研无力、创作无趣,那只能算作自己为其职业选择付出的精神代价。此时,任凭用多少牛顿的外力施压,也难以让其快乐地真正投入到科学研究中去,产出的成果也多是半生不熟甚至腐朽劣质。过多的指标和条框反而会给这些虚伪假冒者留足了钻营的机会,“良币”反会被驱逐出局。试看,当下有多少投机者用足了这些其实早已背离科学研究规律的规则条框和制度机制?又有多少对科学、对真理、对文化、对知识原本心怀真诚但又逐渐失望地落寞于现实甚至最终远离学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