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关于《从历史角度看稳定与利益的中西法律博奕》的若干评论

关于《从历史角度看稳定与利益的中西法律博奕》的若干评论


龙城飞将


【全文】
  
  长沙黄强律师的博客上有一篇文章《从历史角度看稳定与利益的中西法律博奕》,读来觉得内容新颖,值得我们深思。下面内容是我对该文的评论:

  
  “在我国,稳定压倒一切绝不是一句简单的空话,其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是中华民族长期历史进化得出的唯一性结论。历史上,从根本上说,所有的法律建立在稳定的基础上,或是为维护稳定而服务”。

  
  正确。历史上的国家都是阶级的国家,作为阶级的国家其首要的任务是保证自己政权的稳固,其次才是统治阶级内部的利益关系协调与平衡。我们历来的法理书也是这样告诉我们,“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它通过规定人们在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工具”。可见,谁喊安定,就是用法在维护谁的利益。

  
  “在西方,自从罗马法面世以来,市民对权利的追求更加空前高涨,导致利益的平衡规则出台并不断完善。利益是西方社会衡量一切事务的几乎唯一标准;利益成为西方社会不断进步的指南针;利益成为西方市民高于一切的标准系不得不然的结果”。

  
  正确。再补充几句。要分清楚是谁的权利,谁的利益。泛泛而谈的权利与利益实际上并不存在,或者最终只落实到有产者和有权者的身上,社会上广大的无产阶级和社会的中下层人民则是得不得其应有的权利与利益。

  
  “近代历史,中华民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仁人志士几乎全面引进了罗马法等西方法律,开始了向西方学习利益平衡之术的曲折过程,但没有能够挽救清朝政府的命运,也没能够挽救蒋介石国民政府的命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罗马法等西方法律全面废止,利益平衡之术几乎遭到全面否定”。

  
  这充分说明,法永远是统治的工具。当一个社会需要某种法律体系时,就会创造或者引进。不需要时,就会抛弃或修改。

  
  “反观同期西方社会,在罗马法的基础上,西方维护利益的法律越来越完善,越来越国际化;西方社会在利益的指引下,获得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中西方的差距越来越大”。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