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传统与现代人权观念
陈弘毅
【全文】
本文的题目是“中国文化传统与现代人权观念”。这个题目提到“传统”和“现代”这些词语,这是故意的,因为我希望突出“传统”和“现代”的比较。如果题目是“中国文化与西方人权观念”,那么它的重点便会很不同了,即变成“中国”和“西方”一个对比。
本世纪著名哲学家冯友兰先生曾经在一篇文章中提到“中西之辨”和“古今之辨”的问题。他指出,中国在20世纪面临的挑战不应称为“西化”,而应该正名为“现代化”。他写道:“有人说西洋文化是汽车文化,……但汽车亦并不是西洋本有底。有汽车与无汽车,乃古今之分,非中西之异也。一般人心目中所有之中西之分,大部分都是古今之异。”(注:引自陈来编:《冯友兰语萃》,北京华夏出版社1993 年版, 第105页。)
我认为他在这段文字中提到“汽车”的地方,完全可以用“人权”予以替代。正因为如此,我在本文的题目中提到“人权”的时候,用的词语是“现代人权”。
关于人权的概念和讨论,并不是在人类各大文明中自古便存在的,而是现代世界中独特的现象。人权思想首先出现于西方文化圈,时间是17世纪和18世纪。人权思想的出现,代表着知识领域的一个突破、政治领域的一场革命。人权理念是西方文明在现代阶段的崭新的、史无前例的创造,它并不存在于西方文明的以往的阶段——如古代的希腊文明、古代的罗马文明或中世纪的欧洲文明。就正如蒸汽机或汽车是一种现代的发明,人权的理念和学说也是一种现代的发明。而正如当代阿根廷思想家宁诺(C·S·Nino)指出,“无可置疑,人权是我们的文明中最伟大的发明之一。 ”(注:转引自Norber to Bobbio, The Age ofRights,translated by Allan Cameron(Cambridge:Polity Press,1996),P.64.原文来自C.S.Nino,Eticay derechoshumanos( Buenos Aires:Paidos Studio,1984),P.13。)
对人权持怀疑态度的人指出,人权只是漂亮的口号、美丽的理想,而理想与现实却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在现代史和当代世界中严重违反人权的行为屡见不鲜、层出不穷,这说明人权讨论是没有意义的、不能产生实际作用的。他们同时怀疑人类在道德上的进步是否可能,虽然人类在现代的确取得了在科技和物质生活上的进步。我并不同意这种怀疑论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