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强调公民社会外部效应的理论分析框架局限性太强,其结果是很多有趣而又重要的结社活动被当成不值得研究的问题而被忽略掉。
公民社会的内部效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培育合作习惯和公共精神。在社团里面,尤其是非政治性、非经济性的社团,人们如果聚集在一起的话,他们更容易学会合作的习惯。原因很简单,这里不涉及任何利益。相反在政治性、经济性的社团里面很可能涉及利益纷争,所以大家很难合作。二是培育互信、互惠、温和、妥协、谅解、宽容的品性。在团体活动中,人们更容易超越狭隘的自我,逐步认识到合作互助的必要性和优越性,从而学会互相信任、不走极端、妥协包容的习惯。三是培育与人交往、共事的交流技能,学会怎么开会、怎么在公众面前说话、怎么写信、怎么组织项目、怎么去辩论,等等。正因为有了这些习惯和技巧,人们参与政治的积极性和能力、政治效能感和竞争意识得到了强化。需要指出的是,上述三方面的习惯和技巧都是民主社会必不可少的,因此,正是在这种所谓的非政治性的、非经济性的社团组织中,内部效应使得这些组织变成了培育成员的民主伦理的“学校”,让人们学会用民主的方法来互相对待,以民主的方式来共同生活,等等。正鉴于此,我认为如果公民社会对民主能够起到促进作用,更多的应该强调其内部效应。
四、现实中的公民社会与民主的关系
现实世界中,各国民众在参与社团活动方面差异巨大。一般认为,在发达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里,公众参与社团活动的积极性较高,但事实未必如此。瑞典、荷兰、冰岛、美国民众的参与度很高,但英国、西班牙民众的参与度却很低,与俄罗斯不相上下。发展中国家的公众也可能积极参与社团活动,如坦桑尼亚、乌干达、津巴布韦、孟加拉。事实的分布表明,不少“民主”国家里的公众参与社团活动似乎还不如不那么“民主”国家里的公众。这间接地挑战了关于公民社会与民主之间关系的流行观点,即公民社会越发达的地方,民主出现的可能性就越大。
更值得指出的是,如果像多数人认为的那样,即活跃的公民社会是民主制度的条件之一,那么西方有些国家的民主根基恐怕就有些不牢靠了。先看美国,当托克维尔在1830年代访问美国时对其密集的社团活动印象很深。家长—教师协会大概是美国最普遍的社会组织,几乎每个学校都有家长—教师协会,其目的是便于学生家长与校方沟通。但从20世纪中期开始,情况出现变化。参与家长—教师协会活动的家长比例一直在下降,从1960年的33%降到1992年的15%左右,不足以前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