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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如何突围金融危机

  
  (三)开拓创新,中间业务发展空间巨大

  
  商业银行存贷利差收入占比过高,表明银行综合金融服务功能不够,整体业务的风险较高,中间业务的发展空间巨大。商业银行提高手续费收入在总营业收入中的比重,是银行转型的重要方向。大力开展与股票、保险、基金、债券、黄金、期货、信托、租赁等有关市场和产品的业务合作,收取手续费,风险低、效益好,必须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方向。

  
  从《商业银行法》最初的“严格禁止混业经营”,到现行的第43条:“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的转变,“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对我国金融业的“混业经营”给予了发展的空间,使“混业经营”在特定条件下也有了法律根据,使我国的金融业从“分业”向“混业”的转变在法律制度安排上已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在具有成文法传统的我国,法规是不能被突破的,但是可以适度的创新。《民法通则》第6条已明确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因此,商业银行要积极利用政策的支持。商业银行尝试创新的一种重要方法,就是寻求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国家机关的支持。在实证方面,例如,有银行推出的“金抵利”产品,就是当地的地方银行业监管部门许可的产品。

  
  三、保全资产,向风险管理要效益

  
  商业银行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保全信贷资产,防范和减少贷款损失,维护银行合法权益,这既是银行的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又是降低经营风险,提高经营效益,全面树立银行信誉的一项有效措施。受金融危机的影响,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加大,资产安全问题凸现,是银行面临的和急需解决的问题。2008年2月至2009年2月,全国法院受理案件的数量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9.62%,并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借款合同案件数量增幅较大,虚假房屋按揭案件开始暴露,借款人违约率大升,信用卡不良率大幅上升,外商撤资外逃或弃厂逃匿,民营企业破产案件增多等等。2009年第一季度人民币贷款共增加4.58万亿元,同比多增3.25亿元。信贷规模的高速扩张对于刺激经营增长,加快经济复苏具有重要作用,但同时业容易引发更多的矛盾和风险。因此,银行必须有效防范信贷风险,保全银行资产,进一步有效提高银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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