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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自愿加班受伤能否算工伤?

节假日自愿加班受伤能否算工伤?


王思鲁


【全文】
  
  近期,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让工伤认定再度成为讨论热点。针对工伤认定的各种情况,省、市律协劳动与保障法委员会主任、知名劳动法律专家、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主任肖胜方律师为我们作分析点评。(文/记者刘晓星)

  
  案例

  
  休息日回单位加班 茶水间不慎摔骨折

  
  老蔡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今年5月的一个周末,他在公司没有要求的情况下回公司做账,中间他在茶水间不慎滑倒,摔成骨折,并住院治疗。公司认为他不是在上班时间受伤,也无法证明他回单位是做账,因此拒付医疗费。

  
  律师点评

  
  公司有无加班报批制度是关键

  
  情况一:有制度未报批难认定

  
  如果公司的制度规定,老蔡的加班行为须得到公司审批,否则不予确认,那么老蔡在公司没有要求加班的情况下回公司,同时又未按公司的规定申请进行加班,那老蔡“自愿加班”的行为其实是不被认定的,其回到公司的时间也就不属于工作时间。这样,老蔡就会因非工作时间受伤而无法认定为工伤。

  
  情况二:无报批制度易获认定

  
  而在公司未制定加班报批制度的情形下,只要员工在非工作时间停留于公司之中,在没有相反的证据证明员工没有工作的情况下,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加班。在此情况下,老蔡在工作场所滑倒所受到的伤害将很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本案有两个关键点:第一,对于工伤认定,实行的是无过错的责任归责原则。即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时,除了劳动者是故意自杀或自残的,无论劳动者在事故责任中有无过错,均会被认定为工伤;第

  
  二,茶水间是办公场所的延伸,因此在茶水间滑倒也可认定为在工作场所内受伤。

  
  被派遣劳动者工伤向谁追偿?

  
  案例

  
  操作失误机器划伤手 两“老板”互相推责任

  
  刘乐去年年底和一家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成为一名车床技术工,被公司委派到其他公司工作,也就是说,雇用刘乐的是劳务公司,可他工作的地方是别的工厂。近期,因操作失误,刘乐手指被机器划伤,需住院治疗。这时,劳务公司和工厂相互推诿,都认为对方应对本次事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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