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其他阶层的公民和公众,诸如消费者、教师、律师、明星、作家、城市居民、房地产主等的维权活动更是多种多样。近年,公民和社会组织参与公益事件,也越来越活跃而有效。据报道,去年汶川大地震,参与救灾的志愿人员达百万以上,而且最早第一批到达灾区的也是自发参加的公民和非政府组织。又据北京奥委会宣布,参与奥运工作的志愿人员达174万。他们以其微笑的、无微不至的优质服务,获得了各国人士高度称赞。北京奥运会闭幕式上还特地增加了向志愿者代表献花的仪式。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在闭幕词中指出,没有这些志愿者,奥运会根本不可能发生。而参与公益和维权活动的志愿者和社会组织,正是公民社会重要的组成要素。
总之,现今公民和社会组织的维权活动已呈现出如下一些特点:(1)维权的主体,由单个人进行冤假错案的上诉,发展为各界的民众维权;由少数民间精英的维权活动日益变为社会大众的维权活动;由社会底层的上访者,扩及消费者、企业家、律师、作家、记者以及公务员,而且逐渐组织化(如不少地方出租车司机的集体罢运)。南方某市甚至有上千公安(辅助)人员包围市府要求增薪。公共事件中公众参与渐成惯例。(2)维权涉及的领域,由单纯私人利益,扩展到公共利益(如环境权);由公民的私权利(土地权、财产权、人身安全权、就业权、知识产权、名誉权以及宗教信仰权等),发展为公民的公权利———政治权利(如选举权、知情权、监督权、表达权等等)。(3)维权能量大有增强,社会维权者的法治意识、集体意识以及组织觉悟都有所提高;开始懂得运用法律武器进行合法的斗争;利用现代传媒特别是互联网进行沟通协调能力增强。“网络媒体正成为舆论新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网民对于公共事务的积极参与对于整个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对于公共舆论空间的扩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10]一个拥有3亿“网民”的新的“民意群体”正在崛起。像2009年6月发生的湖北石首市民骚乱事件(因一酒店厨师非正常死亡引起几万市民村民与警察冲突的群体性事件),除现场参与的群众外,还有千里外网络上各个角落的网民在第一时间参与围观和议论,形成强大的网络族群和舆论,以致官方的《瞭望新闻周刊》也发出要关注这种“一呼百万应”的“网络群体性事件”,因为网民互动已经从以往的“说说就罢”,蜕变为“从说到做”---从虚拟世界的参与,到投入于现实行动中。[11]社会维权者集体行使权利的动能,相对于其所抗衡的国家权力的势能,正在此消彼长。国家权力要像过去那样压制维权者,其成本越来越大,这也促使二者由对峙走向平等对话。对此,党和国家领导人胡锦涛、温家宝也十分重视而亲临人民网与网民对话。(4)社会各界对公民维权活动也越来越支持,媒体和法律专业人士在维权活动中的作用越来越显著。(5)中国非政府组织也开始了发展的脚步。20世纪50年代全国性非政府组织只有44个,60年代也不到100个,截至2007年底,允许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全国各类民间组织有38.7万个。而实际上全国各类非政府组织数目已达300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