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一把手一锤定音是我国党政决策体制的特点,问责制的设立必须要充分考虑一把手在决策中所起的作用和其他成员的区别。根据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在追究所有成员法律责任的同时,特别要从重和加重追究一把手的法律责任,这样做既符合我国党政决策的实际,又让其他被问责成员觉得公平可以接受。
㈡ 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缺乏回避机制和问责制度
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是党组织讨论决定前的一个前置程序,考核的成败决定着讨论决定阶段的成功与否。考察的目的是全面掌握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德”与“才”的真实情况。欲调查了解到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的真实情况,考察的组织至关重要。该条例第二十二条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六)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领导班子调整的初步方案,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经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
实践中,考察组织或者为本单位的党委有关部门,或者为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这种考察组织没有办法了解到真实而全面的情况,一则接受询问的群众心有顾虑不愿意讲出心里话,二则被考察的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他会千方百计地影响考察组成员,因为考察者离被考察者的空间距离太近了,本该回避而没有回避。所以,考察最好是由异地党的相关组织交互进行,这样可以落实回避制度,为考察的顺利进行创设一个干扰很小的空间环境。另外,通过建立考察中的问责制,规范考察活动,以保证考察活动的质量。
看来,解决领导干部带病提拔的问题,必须在相互关联的两个方面狠下功夫。一个是制止患病之人进入干部候选人名单,另一个是把已经生病的干部及时清退出局。做好第二个方面的工作,应该完善对干部的考核制度,充分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提高纪委、监察机关以及检察机关的工作效能。做好第一个方面的工作,关键在于依照科学合理的用人标准严格把关。第一个方面的工作做到位,将为第二方面的工作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下来的工作会变得相对轻松,并且能够节约宝贵的社会资源。在当前“自上而下,领导一锤定音”为干部选拔主要环节的大气候下,对干部任用有最终拍板权的党组织和个人关乎干部选拔的质量,为党为国家选拔贤才既是他们手中的特权,又是一项义不容辞的职责。最终拍板权的党组织和个人,倘若不严格把关,任人唯亲而不任人唯贤,任人唯钱而不任人唯才,卖官鬻爵,中饱私囊,蔽贤害良,将会给党、国家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他们应当为提拔带病官员承担至少是“用人失察”的法律责任。提拔带病官员承担“用人失察”的法律责任的来源恰好是为中国各朝所沿用的荐举连坐制度。
【作者简介】
郭林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社会法律工作系副教授。
【注释】 据《史记》载:吕尚曾经穷困,尝屠牛于朝歌,卖饮于孟津。年既老迈,钓于渭滨以干谒文王。文王将打猎,占卜,卜辞曰:“所获取之物,非龙非彲﹐非虎非罴﹐乃伯王之辅。”于是文王出猎,果然遇吕尚于渭水之北。一席交谈,文王大悦,说:“我的先父太公曾说‘日后当有圣人到周,周因之而兴’您真是那位圣人吗?我的太公盼望很久了”。所以,文王称呼吕尚为“太公望”,与吕尚同车而归,立吕尚为师。
史载:管仲有病,齐桓公探视时问道:“请教先生关于国事之见解。”管仲说:“希望国君远离易牙、竖刀。” 齐桓公说:“易牙为了让寡人高兴而烹煮其子,怎么能怀疑他的忠诚呢?”管仲对曰:“爱怜子女是人之常情,他连儿子都忍心杀掉,又怎么能热爱您呢?”桓公又说:“竖刀为了进宫侍奉寡人而自愿施阉割,这样的人怎能怀疑他的忠诚呢?” 管仲对曰:“人没有不爱惜自己身体的,他能狠心残害自己的身体,对国君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桓公无奈的说:“那就依仲父之言。”管仲于是全部放逐了二人,桓公为此茶饭不香心情不悦有三年。(管仲死后),桓公说:“仲父之言不是太过分了吗?”于是把易牙、竖刀召回身边。第二年,桓公病,易牙、竖刀朋比作乱,堵塞宫门,筑起高墙,人不得入宫内。有一妇人翻越宫墙见到桓公。桓公说:“我想吃饭。”妇人道:“我找不到粮食。” 桓公说:“我想喝水。”妇人道:“我找不到饮水。”桓公问:“为什么?”妇人说:“易牙、竖刀朋比作乱,堵塞宫门,筑起高墙,人不得入内,所以我无法做饭取水。”桓公慨然长叹,双眼落泪,说:“哎!圣人的见解就是高远啊!假如死去的人有知的话,我又有何面目去见仲父呢?” 桓公终被活活饿死。桓公死后,五个公子,争夺君位,同室操戈。尸在床上停放六七十天,无人收殓,以致腐烂生蛆,蛆出于户。
《张文襄公奏稿》卷32《筹议谈政治人才为先折》。
中国封建王朝时期,有些人三代之内不允许进学校,参加考试和做官。以清朝的规定为例,这些人包括有叛国罪的罪犯、戏子、妓女、法吏、服刑的犯人、殡仪员、理发师、餐桌服务人员、和仆役等。以上这些人在三代之内如果不遵守规定,胆敢报名参加科举考试,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据《史记.殷本纪》记载:“帝武丁即位,思复兴殷,而未得其佐。三年不言,政事决定于冢宰,以观国风。武丁夜梦得圣人,名曰说。以梦所见视群臣百吏,皆非也。于是乃使百工营求之野,得说于傅险中。是时说为胥靡,筑于傅险。见于武丁,武丁曰是也。得而与之语,果圣人,举以为相,殷国大治”。这件事在《墨子》、《国语》、《吕氏春秋》、《帝王世纪》、《尚书》等书中均有记载。
《汉书·武帝纪》:“遣使者安车蒲轮,束帛加壁,征鲁申公。”让被征请者坐在安车上,并用蒲叶包着车轮,以便行驶时车身更为安稳。表示皇帝对贤能者的优待。
陈寿:《三国志?魏书》第1卷,第32页。中华书局1959年12月第1版
司马光著:《资治通鉴》,中华书局1998年1月第1版。
选自《新序·杂事》,著者译为:祁奚告老,晋悼公问他:“谁可以接替你的职务?”祁奚回答道:“解狐可以。”晋悼公问:“他不是你的仇人吗?” 回答说:“大王问的是谁可以接任,而不是问谁是仇人。”晋悼公就立解狐为中军尉。后来晋悼公又问他:“谁可以当国尉?”祁奚回答说:“祁午可以。”晋悼公问:“他不是你的儿子吗?”祁奚回答说:“大王问的是谁可以担任,而不是问谁是我的儿子。”君子认为祁奚能够推举贤人。推荐仇人,不为谄媚;推立儿子,不为朋比。《尚书》说:“没有偏袒不结党,王道政治坦荡荡。”这话大概是说的祁奚这样的人了。推举贤人能不回避仇人,不回避亲戚,可以说是最公平的。恐怕只有贤人,才能推举跟自己一样的人。《诗.小雅.裳裳者华》说:“只因为他有仁德,才能推举象他的人。”祁奚就具有这样的美德。
选自《汉书?霍光金日磾传第三十八》,著者译为:霍光,字字孟,票骑将军霍去病之弟。其父霍中孺,河东平阳人,曾作为县吏供职平阳侯家,与侍女卫少皃私通而生霍去病。中孺差事完毕回家,娶妇生霍光,于是同卫少皃、霍去病不相往来。很长时间之后,卫少皃妹妹卫子夫得幸于汉武帝,被立为皇后,霍去病因为是皇后的外甥而贵幸。等到霍去病长大成人,才知霍中孺为其父,还没来得及访寻。适逢担任票骑将军出击匈奴,取道河东,河东太守在郊外迎候,霍去病已经背着箭弩先驱到平阳传舍,他派遣吏迎请霍中孺。霍中孺跑步进入拜谒,霍将军迎拜,跪着说:“去病早先不知道您是我的父亲。”霍中孺扶报叩头,说:“我晚年能够托命于将军,这是上苍的扶撑啊。”霍去病为父亲大买田宅、奴婢而去。班师之际,霍去病又探望父亲,就霍光带至长安,霍光当时年仅十余岁,霍光先是担任皇帝卫兵,后升迁至诸曹、侍中。霍去病死后,霍光担任奉车都尉、光禄大夫,外出则随驾而行,入宫则侍奉武帝左右,出入禁闼二十余年,小心谨慎,未尝有过,甚见亲信。
阿倍仲麻吕(698—770) ,日本奈良时代入唐留学生。名一作“仲麿”,入唐後始称汉名“仲满”,後改朝衡、晁衡。一说生于701年。开元五年(717,养老元年)随遣唐使使舶赴唐,同行有玄昉、吉备真备等。同年九月到达长安入太学学习。后中进士第,在唐,历任司经局校书、左拾遗、左补阙、秘书监兼卫尉卿。工诗文,与大诗人王维、储光羲、李白等友善。玄宗喜其才,赐名晁衡。二十一年,请东归,玄宗未许。天宝十二载(753),随遣唐使藤原清河使舶东归,途中遇暴风,漂流至安南。十四载,辗转再返长安。时误传其遇难,李白曾有《哭晁卿诗》以悼之。后历官左散骑常侍、安南都护,官终潞州大都督(从二品)。滞留唐朝五十四年,七十三岁客死长安。诗作存于《全唐诗》中。《古今集》载其和歌一首,为在唐思乡之作,後被选入《百人一首》。《大日本史》卷116有传。
《汉旧仪》的原文是:⑴“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⑵“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牟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⑶“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任赏,烦扰苛暴,剥戮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祆祥讹言。”;⑷“二千石选置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⑸“二千石子弟怙恃荣势,请托所监”;⑹“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政令”。
《论语》中相对应的文字是:季氏将伐颛臾。冉有、季路见于孔子,曰:“季氏将有事于颛臾。”孔子曰:“求!无乃尔是过与?夫颛臾,昔者先王以为东蒙主,且在邦域之中矣,是社稷之臣也。何以伐为?”冉有曰:“夫子欲之,吾二臣者皆不欲也。”孔子曰:“求!周任有言曰:‘陈力就列,不能者止。’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则将焉用彼相矣?且尔言过矣。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是谁之过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