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刚事件后,许志永等三博士提请对收容遣送条例做违宪审查,就是很典型的由民众推动的公众参与。厦门PX事件也是。
有学者认为选举、维权、示威、罢工、上访都算参与式民主。我觉得,上访、街头抗议等公民单方的行动,在中国比较敏感,不作为参与式民主的形式更好。其实,世界上除法国等少数国家,也是如此划分的。
两个案例:棚户区改造与社区治理
南方周末:就公众参与式民主来说,比较有进展的领域有哪些?
蔡定剑:目前主要是在环境保护领域有比较大的动力和进展,也不那么敏感。
城市规划领域的需要也很迫切。现在出现了“推土机前的抵抗”。老百姓看到墙上写拆字时,住处已在两年前就被规划和土地部门拍卖了,没有知情权、参与权。“规划规划,图上画画,墙上挂挂,不如领导一句话”,规划和开发商取得开发许可证是一个封闭过程。国外有公众参与的法律规定,当政府决策涉及利害相关人时,一定要请他们参与,否则决策没有合法性。
比如一个地区的改造。政府做方案,区议会批准。做方案时,议会就要求政府报告怎么做公众参与,要征求哪些利害相关人的意见,参与的程序怎么做。
起草规则时,到小区里征求意见,不仅张贴布告发传单,还召开利害关系人的会议。规划图画好后,要公开展示六十天,规划部门收集意见,定方案。然后,规划进入到政府的委员会,通过听证等方式听取意见。
英国还设置了一个独立的规划监察员,处理民众意见没得到重视之类的投诉。他可向议会、规划委员会提交独立报告。
制度要环环相扣,每个环节都有公众参与的程序保障。保证公民意见得到反映。规划一旦批准,就有法律效力,可以动用司法手段起诉钉子户。法院根据规划,就可以判违反规划的当事人败诉。
南方周末:在社区治理方面,公众参与又是什么样的程序?
蔡定剑:举个例子:伦敦的商店卖酒要政府许可,原来只能卖到晚上12点,公司要求政府改成24小时许可。三个官员举办行政听证会,邀请四方代表:负责发许可的政府代表,社区警察代表,公司律师代表,社区代表。
先是政府代表讲申请的程序,公司代表陈述申请的理由。警察和居民代表提出反对的理由,说有很多酗酒的青年闹事犯罪等。公司代表应采取什么措施防止居民和警察提出的问题。政府官员决定,不给延长卖酒的时间。当然,公司还可以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