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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清源:我国古代刑治主义思想渊源之考察

  
  3、儒法两家思想共同为我国古代刑治主义的思想渊源。

  
  在对比研究儒法两家思想的渊源和性质之后,有关学者提出了一种这种的理论——儒法两家思想共同开启了我国古代刑治主义理念的渊源。[⑥]此种观点认为,在我国古代刑治主义理念形成的过程中儒家和法家的思想都有所体现,无所谓孰轻孰重,两者应该确定为并列的关系。申言之,儒家思想强调封建社会统治的秩序,是在观念层面上进行阐述的,统治者采用这种方式治理国家规范社会必然要以其他的手段予以辅助,此时法家思想的刑治主义便“应运而生”了,因此儒家和法家在中国古代刑治主义流域的价值应对等起来,不应厚此薄彼。

  
  以上三种观点大体能够囊括我国古代刑治主义思想盛行之原因的分析。笔者认为,第一种和第三种观点仅仅是看到了问题的表面或者是说只看到问题的一个方面、一个时间段的现象,没有看到问题的本质或者说是没有对问题进行全面的把握。换言之,这种观点没有准确的剥离出问题的实质。法家思想虽然一贯以严刑峻法的面目示人,但是这个“历史脸谱”的出现有一定的历史背景。在法家思想出现的前期,也就是战国七雄混战的年代,法家“禁奸止过、莫若重刑”的严刑峻罚思想的确是与儒家思想并列甚至早于儒家思想。[⑦]而且从此构建了奴隶社会时代严刑峻法的时代印象。但是当历史的车轮缓缓驶进封建社会时代,尤其是汉武帝全面接受儒家思想,并将儒家思想作为治国之本并延续于整个中国古代社会时,按照常理来讲,儒家所要提倡的“亲亲、尊尊”、“仁政礼治”、“三纲五常”等诸多带有仁爱意义的治国理念不会导致严刑峻法现象的出现,但是事实确比想象的还要残酷,虽然经历了奴隶社会时代野蛮酷刑到封建社会相对文明的刑罚制度的过渡,但是其体现的刑罚依然严峻不堪。其原因何在?肯定不是法家思想的原因,毕竟法家思想已经淡出了历史的舞台,因此答案只有一个:儒家思想才是中国古代刑治主义盛行的实质原因,法家“严刑峻法”的历史脸谱只不过是为儒家思想的面具,具体内容分析请参阅下文。

  
  三、正本清源:揭露儒家思想的实质,还法家思想一个清白

  
  在写作本文之时,心中惶恐有加,但好在学术自由理念深入人心,故此笔者才敢得以信手泼墨涂鸦。[⑧]笔者将根据“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学术理念一步步推导自己的观点。笔者的假设是:以历史事实为切入点,战国混战时代,法家思想盛行,造就了战国时代“严刑峻法”之刑治主义的历史印记;而到了西汉武帝时代以及后世,儒家思想逐渐在整个封建社会中占据绝对统治地位,按照一般的逻辑,以“严刑峻法”标榜自己的法家文化应该很快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应该是“德政礼治”的礼治主义,但是事实却非如此。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德政礼治”的儒家思想不但没有将“严刑峻法”的法家思想踢出历史舞台,相反却是带着“德政礼治”面具,以法家的手段,一步步将中国古代法制推向了刑治主义的深渊。具体求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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