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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改革应从平等开始

招生改革应从平等开始


刘练军


【全文】
  
  近日,媒体报道了北京大学即将试行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招生改革的消息。对此,新浪网的调查显示,反对此种实名推荐制并认为它对多数人不公平的占69.8%;人民网的调查则显示,95%的网友担心它可能为腐败提供土壤。同时,“诚信:中学校长不可承受之重”、“农村学生会被甩得更远”等话题迅速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

  
  我国高校招生改革堪称是举步维艰。招生改革该从何处着手、从哪里起步已然是我们无法回避的是是非非的大问题。

  
  窃以为,大学招生制度改革应从平等开始,教育公平应是招生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这里的平等指的是所有生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的各地考生受教育权的平等。教育部直属院校在全国各地现行招生名额分配方案严重侵犯了非部属院校所在地考生受教育权的平等。广大农村考生、部属院校极少甚至没有的省区如山东、河南、江西、山西等地考生与部属院校密集的北京、上海、南京、西安等地考生相比,其就读部属院校之机会实在是太小,而我国最好的大学却又均被部属院校包揽。很少有地方性院校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及社会声誉方面能与部属院校比肩而行、相提并论。所以,与改革高考制度这种系统工程相比,改革部属院校在全国各地的招生制度才真正的刻不容缓,唯有如此才真正有利于选拔各个地域文化背景的优秀人才、才真正能加强部属院校生源多样化并扩大社会各阶层之间的流动性,从而减少现行高考制度对大部分考生造成的不公平、不合理状况,降低由高考制度所制造的社会紧张与压力。

  
  之所以需要改革现行的高考制度,原因固然很多,但最大的动力或者说压力应该还是来自于作为其制度组成部分的部属院校现行招生政策于理不合、与法相违。部属院校长期以来对本地考生实施照顾优惠的招生政策,给占全国总考人数绝大多数的外地考生造成了其受教育权遭受侵犯的不公平现状是如此的严重,以致于可以说它对外地考生构成了事实上的招生歧视。改革高考制度的目标之一,当然是改变现存的招生歧视现状,以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高等教育公平。

  
  是故,改革高考制度应从平等--保障全国各地考生受教育权平等--开始,应将对长城内外每位考生的平等受教育权给予日益平等的保护作为改革高考制度的首要目标之一。在法治宪政国家,对每个人的受教育权给予平等保护乃是政府的基本职责。将“平等”视为“至上的美德”的德沃金曾警告说:“宣称对全体公民拥有统治权并要求他们忠诚的政府,如果它对于他们的命运没有表现出平等的关切,它也不可能是个合法的政府。平等的关切是政治社会至上的美德--没有这种美德的政府,只能是专制的政府。”以此类推,高考公平问题的实质就是政府对我们每个考生的受教育权缺乏应有的平等的关切,以至于现实恰恰就是不同省区的考生在高考面前并不人人平等、外省区的考生与部属院校所在地的考生在分数面前更是毫无平等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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