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作为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理应与现代刑事诉讼理念相一致。以现代刑事诉讼理念来指引,要求侦查不能只呈现出打击犯罪的一面,它同时应呈现出关怀人类、保障人权、保护人民的一面。侦查的价值观应从一元价值向多元价值转换。侦查的直接目的是揭露案件的真实,而侦查的最终目的或根本目的在于保护人民。侦查除了应展现它揭露犯罪的严厉性和威慑力,还要展现它保护人民的谦抑性和亲和力。侦查人员要把谦抑所蕴涵的人的价值作为一种内在的精神追求。当代侦查人员不但要有“不破案件不罢休”的气概,还要具备善于克制与妥协的秉性,要站在更好的角度,通过恢复性司法、刑事和解、“公安记录在案”、轻罪的非监禁化处罚等做法来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作者简介】
李双其,单位为福建警察学院。
【注释】何家弘.新编犯罪侦查学[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8.43
笔者将职业犯罪界定为:在一个时期内,为了某种目的而连续或持续实施了危害社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根据美国犯罪学家沃尔夫冈等人的观点,职业罪犯尽管占全部犯罪人群的比例不大,但他们所实施的犯罪却占了全部犯罪行为的相当数量。根据笔者的调查摸底,按照我们所界定的职业罪犯的标准来统计与职业犯罪有关的数据:未受到刑罚处罚的职业罪犯约占全部职业罪犯的三分之一;受到刑罚处罚的全部职业罪犯约占全部受到刑罚处罚的罪犯的9%左右。这9%的职业罪犯所实施的罪行占了全部犯罪行为的60%以上。职业犯罪所涉及的犯罪领域比较广泛,但当前的职业罪犯主要从事盗窃、抢劫、诈骗、贩毒、容留卖淫及依托职业类的犯罪。而盗窃、抢劫、诈骗三类犯罪又是职业罪犯的最重要选择,约占全面职业犯罪数的70%以上。这就是当代我国职业犯罪的现状。
法国20世纪思想家米歇尔·福柯在其名著《规训与惩罚》中指出,现代社会是一个“全景敞视式监狱”。意思是说,由于大量监视器材的使用,人的行踪时时处于被监控状态。
刘品新.论网络时代侦查模式的转变[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6,(1):74.
王国民,李双其.侦查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209.
有的学者提出“由供到证”和“由证到供”两种侦查模式(樊崇义.
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与对策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300页),并认为从“由供到证”转换为“由证到供”是现阶段侦查思路转换的核心内容。而有的学者则认为,“由供到证”的提法不妥,因为口供也是证据的一种。“由证到供”的提法更容易使人不知其意。因此,认为应使用“以口供为中心的侦查方式”和“综合收集利用证据的侦查方式”的提法比较准确(郝宏奎.中国社会转型期侦查工作的演进轨迹,侦查论坛第四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18页)。而本文仍采取“由供到证”和“由证到供”的提法,笔者认为这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称呼,其包含的意思是特定的。其实,很多人都知道应从“由供到证”转换到“由证到供”,但由于侦查措施、技术的限制,实现“由供到证”到“由证到供”转换还十分艰难。敢在没有口供的情况下就定案的侦查人员还没有几个。
西原春夫,日本著名刑法学家,早稻田大学名誉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