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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望以领导人之治推进法治这是“人治思维”在作怪

  
  民不与官斗,民可能也不敢与官斗,因为官员掌控着权力,这种权力可以指挥我们的司法权。使得我们惧怕,连主持公道的司法都成了摆设,那我们还谋求什么公平正义呢?我们太过于渴望——某一领导人有先见之明,大力弘扬法治,我们太过于期望——某一领导人有伟岸之力,大力宣扬法治,以至于,我们把推进中国法治进程的努力寄望于某些领导人身上,岂不知,他们也爱莫能助,因为真正需要权力的可能不是他们,而是下面的领导阶层,假如法律限制了他们的自由,那他们还拿什么“践踏法治”。从法学院毕业进入司法系统的法律学人,一样会被行政官员的思维所约束,丧失了司法良知所以我们就见到了司法腐败,当然仅仅从司法良知的角度探讨未免过于绝对,但司法良知的严重缺失,我想这是司法腐败的最大诱因。

  
  期望推进中国法治进程的法律学人寄望于某一领导人的一个念头从而彻底把中国法治化进程向前推进几年或是几十年,或许,这依然是人治思想在作怪。我们不是祈求于规则之治和法律之治,却期望于领导人之治,而最后只会演变为人治。我们暂且习惯了因为某一领导人的举动从而推动我国的法治发展。但是,真正践行法律事业的我们法律学人却总与体制改革者意见相左,一个原因就是法治就是规则之治,而习惯了自以为是的领导又谈何期望给自己树立一个框架把自己束缚,哪怕他嘴上不说,我们也应该明知:法学界的事情诸多只是法律学人在探讨,如果那天,国家领导人关注一个案件,我们就可以将此树立为“新闻”,那此案肯定会立马纠错。我从不期望于领导人过问案件,因为这有违司法独立之嫌,因为这是“以权谋司”,但——何时——我们的司法系统会自己纠错呢?请你不要让我们等得过于久远,好吧?。因为太过久远和遥远——我们的国家领导人也会渐趋离法治太远,远到我们开始怀疑他们是否在公布法律时过目过法律条文。他们忽然向法律靠近了(虽然这种靠近我们还难以断定基于何种目的),人民就会不适应,我们不需要人治的“伪司法”而需要真正的司法之治,但是,为何,我们的国家会诞生期望通过某一领导人之治推动法治社会发展的愿景呢?但愿这种愿景的产生仅是一些法律学人的一厢情愿,其实你们这也是被逼无奈,要不谁愿意看到通过行政权干涉司法权的场景绚烂?但愿这种愿景仅是一时之现,我们的司法人员可以从头到尾将司法良知深入心间,但愿这种愿景仅是杞人忧天,我们的司法人员能真正将公平正义付诸实践。总之,我们法律学人法治梦想的努力何时都不该停止,法治社会从来不是一人之力可以造就,但是缺少了每个人的齐心协力任重道远的法治之国就永难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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