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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再用法制毁损我们的道德!

请不要再用法制毁损我们的道德!


卜安淳


【关键词】法制;道德;彭宇案;孙中界案
【全文】
  
  法制应该以道德为基础。

  
  理论上说,传统法制以传统道德为基础,现代法制以现代道德为基础,社会主义法制应该以社会主义道德为基础。历史和现实表明,道德有一定的时代性,也有一定的恒久性。人类社会的道德内容之中,有许多内容是古今中外共通的。例如,助人为乐,救人急难,无论是传统道德还是现代道德或是社会主义道德,都是倡导和维护的内容。

  
  法制以道德为基础,又以自身的强力维护道德。法制因有道德内涵而有了体现和实现公平正义的可能,道德则因法制的强力保障而进一步彰显公平正义的价值。但是,无可否认的是,无论是历史还是现实,人类社会的法制和道德既不完全衔接,也非没有抵触。尤其是人类社会欲以新道德取代旧道德之时,新法制就成为破坏甚至摧毁旧道德的武器。并且,人类社会的一般理念是,只有摧毁了旧道德才能真正摧毁旧法制,从而才能真正建立起新法制和新道德。在这样的理念下,新法制建设之时也就是旧道德摧毁之际。但是,正如上文所言,新旧道德之间并非鸿沟宽深,旧道德的许多内容常常是新道德建构的基础。这正如新法制不必在旧法制的废墟上新建,旧法制完全可以成为新法制的基础。因为法制也如道德,许多内容是古今中外可以相通的。

  
  人类社会在道德和法制方面的最大问题,其实不是历史变迁造成的新旧更迭,而是对道德与法制之相互关系的认识模糊,是只重道德不重法制或只重法制不重道德的观念障碍造成的以道德碍法制或以法制毁道德。当下的中国,正处在重视法制而忽视道德因而以法制毁道德的状态之中。

  
  我们的共和国曾有一个对待道德和法制特别复杂的时代。共和国的前三十年,法制建设在理论上很不受重视,但摧毁旧制度建设新制度的政治工作实际上属于规模宏大的法制建设,或者可以称之为中国特色的法制建设。另一方面,全社会对旧道德肆意摧毁的同时是声势浩大地建设社会主义新道德。当然,从80年代的相关总结和反思来看,或者从今天的总结和回顾来看,共和国之前三十年,摧毁旧法制是彻底的,建设新法制却是粗疏的;摧毁旧道德和建设新道德皆成效显著,但旧道德并未根除,新道德则未生根。

  
  旧道德之所以难以根除,一方面是因为一部分旧道德内容传统根基太深,虽摧枯拉朽还死灰复燃,另一方面是因为一部分旧道德内容是基于人类的良善本性,本不该摧毁,实也不可能摧毁。新道德之所以未能生根,一方面是因为一部分新道德内容并不完全符合人类之本性因而难以确立,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新道德建设没有得到随后兴起的新法制建设的支持,甚至遭到新法制建设的否定。80年代向后,中国社会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步伐并没有放慢,但比其步伐更快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较少考虑以建设中的社会主义道德为基础,也较少考虑支持和维护建设中的社会主义道德。在法律移植肆行、法制建设西化的过程中,法制建设很大程度上显现出以自由主义(个人主义)道德(或可称为资本主义道德)为基础,社会主义道德内容与中国法制建设的疏离更为严重。法制不顾道德,甚至违悖古今中外共同尊重的道德内容,成为当下中国社会不容忽视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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