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这“项”那“项”,都与名利休戚相关。简言之,项的背后是名利,或者说项就是名利。以课题项目为例,每个课题不是这基金就是那经费的,不仅发布机构要兜给一大包,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也大都再慷慨地砸出一摞。这就是实实在在的利;课题项目资源仍然稀缺,不少评审和考核,无论是对科研院所的综合评价,还是对研究人员的职称认定,都会漏不了课题项目指标,因而拿到课题项目自然很光彩,可以夺目,也可以照人。再以教材项目为例,全国统编的教材和自家自编自用的教材,获名获利肯定迥然不同。能够立个国家级的项,占有主编位置,一版又一版的出,一年又一年的卖,一届又一届的用,既得名又获利,名利双收。其他诸“项”无不也是与名利紧密粘合,看一看人的简历和推销书就可明明白白。有个什么奖、什么荣誉的,和那些没奖又没这称号没那荣誉的,肯定不一样,试想,什么优秀成果几等奖、什么名师又名家、什么先进又模范、什么中心主任又所长、什么博士导师又是带头人,各种荣誉以“阅兵式”标准,一派“同舟共济海让路、号子一喊浪靠边”的阵势,要不是这项那项红星闪耀放光芒,谁愿在简历上扯这么多废话?
不仅如此,项更会与权力须臾不可分离。项是一项资源,尤其在穷国穷社会,项更是一项稀缺资源。因此,谁拥有项,谁就拥有权。项越稀罕,权力就越肿大。项和权力的关系规律是:有项就有权,有权就有项,权项不分。看似一个不起眼的机构,只要它手里掌握着项,这个机构的权力就很容易牵出一堆“粉丝”,突然变得惹眼了起来,并且常挂在项追求者的心坎上。项里的权力还不止于此。有项资源就有项行为,包括报项、立项、验项、结项等。于是,项资源的拥有者所笼聚的项行为人也会自然有了权力的传导。这又使项权力资源分化、扩散,掌控着报项、立项、验项、结项等行为的组织或个人也拥有了项权力。况且,有人想占有这一项权力资源,还要想尽办法游说项资源拥有者的权力,即项的总权力。由此便形成了项的总权力与分权力的根枝体系,权力体系一旦形成,此间的权力滥用、歪用、败用就成为可能,甚至变为现实。
项既然与名利挂上钩,就会勾起追逐名利者的乞求;项既然与权力融一体,就会纵容掌握权力者的引诱。你有的正是我要的,我要的正是你有的,只有你有,但不只我要,于是就很容易滋生项腐败,即“事物的种类或条目”的变质和败坏。大项目有大腐败,高级别项目有高级别腐败。武汉大学的几名高层领导就是制造了项腐败而落马的,道理很清楚:项里有项,有大项有小项,有权项有款项,有报项有立项还有验项和结项。再看看教育界乌烟瘴气的这点点那站站的申报和审批,里面究竟隐藏着或者裸露着多少项腐败,尽管没有权威数据统计,但知情人曝光的这公关那“跑部”,已经让人对项腐败产生联想进而发挥想象了,赤裸的现实也证明了人们的这种联想和想象。课题研究项目的项行为同样也会有项腐败的广阔空间,诸多美其名曰的所谓课题征集,又是为多少人预留预定研究项目而打出的一种美丽的掩盖呢?在项的各个行为环节中,也会出现项的分权力掌握者的滥用行为,攥紧一拳头的项权力,想砸哪里砸哪里。在奖项和其他各类评选的项行为中,项腐败滋生的土壤也不贫瘠,反而肥沃得很。教师节前夕,教育部评出第五届国家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统计发现,100位获奖者中,担任党委书记、校长、院长、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研究所所长等行政职务的,占到九成,还有人身兼几种职务。不带任何“官职”的一线教师仅有10人左右。这里的逻辑就是:有官位就有一切,有官位就是名师,名师必有官位。不管其中操作的规范如何,但从评选结果的官职比例来看,已经暴露了项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