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犯罪模式分析

犯罪模式分析



——西方犯罪情报分析技术简介

Identify crime patterns


姜南


【摘要】犯罪模式分析是犯罪情报分析的一种主要类型,同时也是一种常用的犯罪情报分析方法;类似于我国并案侦查中的串并案件。在西方警务执法活动中,常见的犯罪模式分析方法主要有初步分析法与犯罪地图标注法。
【关键词】犯罪模式分析;犯罪情报分析;并案侦查
【全文】
  
  在西方警务执法活动中,犯罪模式分析(Identifying crime patterns)是犯罪情报分析的一种主要类型,同时也是一种常用的犯罪情报分析方法,也是犯罪情报分析人员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犯罪模式分析,就是指犯罪情报分析人员通过阅读犯罪报告以及查询各种犯罪情报信息,以从大量犯罪案件中寻找那些具有共同特性的犯罪案件,并采取初步分析法(threshold analysis)、犯罪地图标识法(crime mapping)等方法,以确定这些犯罪是否为同一犯罪主体所实施的一种犯罪情报分析方法。

  
  西方国家的犯罪模式分析,类似于我国并案侦查工作中的串并案。“并案侦查是一种重要的侦查方法,是指侦查机构将同一犯罪主体所实施的一系列犯罪案件串并起来,统一实施侦查的一种侦查方法”。在并案侦查中,从大量犯罪案件中寻找与发现由同一犯罪主体所实施的一系列犯罪案件的过程通常被称为串并案件。串并案是开展并案侦查的关键环节与前提。

  
  犯罪模式分析与串并案即有联系也有区别。其中联系在于二者都是从众多案件中寻找那些为同一犯罪主体所实施犯罪案件的过程。但二者也有区别,首先前者的主体是由警务机构中的专职的犯罪情报分析机构或专业的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在我们国家案件的串并工作主要是由承办案件的侦查人员来实施的。其次,前者在分析过程中能够利用其专业知识与相关授权,检索与查询本地区近年来的犯罪情报资料数据库;而后者则是侦查人员在接受案件侦查任务后,往往是根据个人的侦查经验与个人记忆中遭遇过的案件资料,因而所能够利用的犯罪情报信息的量往往较小,因而直接影响到串并案件的效率。第三,前者在犯罪模式分析中,能够采用专门的犯罪情报分析方法与科学的工具(如GIS工具软件等)来从大量犯罪案件中寻找出其中的共同点、并进而寻找发现隐藏其中的犯罪模式;而二者却只能凭借侦查人员个人的经验与智慧,即侦查人员将在侦的案件与其所经历过的案件或受理过的案件相比较,以确定所侦的案件与那些已经被办理(受理)案件之间的相同点、进而判断其犯罪主体是否为同一。第四,犯罪模式分析是犯罪情报分析机构的日常工作,犯罪情报分析部门的犯罪情报分析人员通过阅读每日的报案记录、逮捕案犯记录、案件发生地区的地图,并采取种种分析方法来确定每一起案件中的犯罪人犯罪模式;而串并案件通常是当这些案件在久侦未破时,案件承办的侦查人员或上一级侦查机关才可能会组织相关专家对那些未能被及时侦破的案件进行分析,在更大的区域范围内寻找串并案件的可能。

  
  比较中外对于犯罪模式分析(串并案),不难发现双方各有优劣。但西方国家将犯罪模式的分析交给专门的犯罪情报分析部门来进行,能够充分发挥犯罪情报分析部门的两大优势。一是信息优势,犯罪情报分析部门能够比那些案件承办人阅读更多的犯罪报告,从而在信息量上占有优势;二是专业优势,案件承办人串并案件的方法主要是个人的经验和简单的比较、分析,而犯罪情报部门的专业人员则采用了专用的计算机分析软件及相关专业方法来分析,从而在专业程度方面占有优势。当前我国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都在探索与实践情报主导侦查,并在努力开展犯罪情报研判工作以提高执法工作的效率与效益。因而,在此介绍国外的犯罪模式分析是一件有意义的工作。

  
  一、引言

  
  虽然犯罪情报分析的程序开始于犯罪信息采集与情报管理、情报研判,但对于犯罪模式的分析工作却是开始于犯罪情报分析人员的一种直觉(即关于某种犯罪模式的第一印象)。

  
  开展犯罪模式分析、确定犯罪模式,需要犯罪情报分析人员的总体判断能力与直觉印象艺术能力。出色的犯罪情报分析工作需要具备以下要素:

  
  犯罪情报分析人员需要努力去熟悉所有的犯罪模式。如果犯罪情报分析人员等到其所在部门的其他人员通报后才注意到一种新犯罪模式的存在、或者等到新闻媒体通报给所有人关于一种新型犯罪模式后才发觉那种新犯罪模式存在的话,那么这名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就是不称职的——因为他已经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放任与该种犯罪模式相符的犯罪案件发生了。

  
  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应当尽可能地识别全部的犯罪模式,包括每一种犯罪模式中所有的犯罪案件、以及该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应当处理的所有类型案件中的犯罪模式。

  
  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应当在犯罪案件发生数量达到可识别的时候及时确定该犯罪模式。所谓可以识别犯罪模式的时间点,就是指在某犯罪主体实施几起案件后,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即可判断该犯罪主体的犯罪模式。事实上,在犯罪情报分析人员识别犯罪模式时,对于符合该犯罪模式的犯罪案件数量方面没有一个确定的数字,具体情况需要取决于若干起案件中的共同点是否被发现、关注的情况。有的犯罪人在实施第二起犯罪后,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就从众多的犯罪案件中发现了该两起案件的共同点、并识别出了该种犯罪模式;而有些犯罪模式却是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在该犯罪主体实施了若干起案件后才发现那些案件的共同点、继而识别出该犯罪模式。

  
  犯罪案件发生后,如果犯罪情报分析人员能够尽可能快速地识别出该案件的犯罪模式,那么相应地区的执法机构也就能够尽可能快地开展执法协作,那么相应的被害人的数量也就得以尽可能地减少(犯罪被阻止,犯罪被害人的数量就会减少)。

  
  为了达到上述三个目标,犯罪情报分析人员需要从浏鉴每日警情中采集犯罪信息。尤为重要的是,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应当得到相关授权以确保他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得到相关犯罪案件的报案记录与立案报告等资料。如果再次发生了符合那些已经被确定的犯罪模式的犯罪案件,或者与那些已经被确定的犯罪模式相符合的案件是发生在深夜,那么犯罪情报分析人员需要在第二天上班后不久就对这些案件是否属于同一类犯罪模式作出简短结论。

  
  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可以根据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来确定某个案件是否符合已经被确定的犯罪模式:

  
  一是犯罪手段(modus operandi commonalities)。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可以通过认真地阅读犯罪报告及当事人的陈述,来发现犯罪案件中的犯罪人作案手段。

  
  二是开展初步分析。犯罪情报分析人员通过检索、阅读那些还没有被归类到已经被识别出犯罪模式的案件资料,并可以利用统计与汇总的程序,对相关案件进行初步分析(threshold analysis)。

  
  三是开展犯罪空间情报分析。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可以开展犯罪地理分析,通过利用地理信息系统,对发生地特定地区或街区内在一段时期内所发生的某一类型的犯罪数量进行汇总与统计分析。

  
  二、阅读犯罪事件报告

  
  犯罪报告(如报警记录、审查人员记录、逮捕嫌疑人记录等)是每一名犯罪情报分析人员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但在犯罪情报分析机构中对于这一方面所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人力(犯罪情报分析人员)资源的缺乏、时间(用于阅读犯罪报告的时间)不够充裕等。阅读犯罪报告是开展其他犯罪情报分析工作(如犯罪模式分析等)的最基本的条件,同时也是最有效的一种犯罪情报分析方法。许多犯罪人的犯罪模式要么是犯罪情报分析人员通过阅读犯罪报告时发现的,要么是犯罪情报分析人员通过犯罪地图(犯罪空间情报分析)技术来发现的,或者是犯罪情报人员同时采取了阅读犯罪报告、犯罪空间情报分析技术而发现的。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