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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啥叫个司法良知不?——“钓鱼执法”主审法官黄江

你知道啥叫个司法良知不?——“钓鱼执法”主审法官黄江


谭敏涛


【全文】
  
  钓鱼执法主审法官黄江,在看到你与当事人的对话后,甚觉你的法官角色扮演有问题——未把自己当作主持公道的司法裁决者,而是当作了为所欲为的当政者。在上海出现了“钓鱼执法”事件后,当事人勇于向法院起诉,寻求的就是司法能给他一个公道。这也是司法应予保障民生的应有之义。这说明我们的社会正义防线还有被民众信任和支持的可能,但你却说出了有违司法公正公平的“豪言壮语”,不知你是如何贯彻落实最高法的加强法官司法良知教育的,不知你是如何混进法官队伍的,不知你是如何审理以前的司法案件的,不知道你是如何为民众主持公道的,不知你是如何看待“钓鱼执法”的——假如被钓者是你的话(虽然你被钓的几率很小很小,因为你可以表明自己法官身份或是通过关系防止被钓或是永远不会被钓),不知你是为何觉得当事人在无理取闹,不知你是何以这般对待当事人?诸多的不知道换来的是我的但知——那就是——你在司法良知上严重缺乏。你的行为也必将影响民众对司法的信任和社会对司法的怀疑,简而言之,最高法院公报的通过率就是因你们这些人而降低的,你知道不?

  
  最高法院的投票通过率减少,诚如我在以前的论断——:“让不信任司法机关的人对司法报告投赞成票显然不符合逻辑,而这些不信任司法机关的代表们总是因在生活中遇到了或不公正或不公平的司法案件,因此在他们心里产生了“抵触司法”或是“对抗司法”的心结,投票表决的过程就是他们表达愤懑试图解开心结的方式,而这些心结的打开却不会因为司法机关的一个公平案件的大量宣传就可以打消民众和人大代表对司法的不信任。反对票的诞生亦可看做是中国民主进程发展的一部分,至少通过这种方式代言民众利益的人大代表他们履行着民众赋予其的义务和责任。对于两高报告的不赞成也预示着民众对司法体制健全的期望和期许。更应该期待的是两高因为不赞成票的增多而加强司法对民众权利的充分保障和维护,并减少和杜绝司法腐败对民众神经的一次次刺激。当司法腐败到了民众都无法容忍的地步时,那就不仅仅是不赞成票的增多,而是根本无法通过人大表决,那时的两高再反思应对之策为时即已晚。

  
  作为最直接影响最高法投票通过率的裁判法官,你们的裁判就是人民对司法的信任之源。黄江法官能说出这样的话,我敢肯定,在其法律职业生涯中缺乏的就是司法良知。哪怕最高法再为宣传,法官依然难能改进自身素养。我也说过,司法良知不是靠培训提升的,要不我们的所有法官都可以称之为良知法官。既然黄江法官身在上海,能说出这样的话,那我们就能断定其他地域的法官内心的表白还有多少未予道出。法官有别于普通人就在于其掌握着司法的生杀予夺大权,但我们的法官却不如普通人,这除了让我们吃惊外,我们还需要反思,这些法官是如何混进法官队伍的,作为法院的领导,难道你们没什么责任么?人大选出的法官出事(或许在某些人看来仅仅是说了些话不能算出事,出事是严重的违纪和违法行为,这点小事只是被媒体曝光了所以才有事,放在以前绝对不算出事,要怪只能怪多事的律师和记者让法官难以裁决案件,不能怪法官,这就是某些法官的惯性思维,黄江法官想必也是这样,只是这次遇到了媒体关注的“钓鱼执法”案件所以才露出了“把柄”难以收敛),难道人大代表只顾选人不管用人吗?你们投票通过的人选被证实不符合法官任职标准,难道当你们投完票就不管投票的效力和结果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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