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才是最牛的抄袭
——研究抄袭的论文被他人抄袭
刘大生
【全文】
一、袁新不算牛
东北财经大学2005级统计学专业研究生袁新的毕业论文《山东省FEEEP协调度研究》,完全抄袭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曾康宁的硕士学位论文《江苏省FEEEP协调度研究》,抄袭者除了将江苏换成山东,将“曾康宁”换成“袁新”以外,其余内容全部保留,这一事件于2009年5月被网络披露。此后,“史上最牛抄袭者”的荣誉便落到了这位抄袭者的头上。
然而,在笔者看来,袁新不是最牛的抄袭者,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的朱显荣先生才是最牛的抄袭者。理由如下:
第一,根据最近几年理论界的最新成果,整篇抄袭,内容不改动,仅仅换个作者姓名的抄袭叫做低级抄袭。既然低级,怎能叫最牛?朱显荣先生抄袭王毅先生的论文却有所改动,有所补充,这种抄袭在学术界被称为“高级抄袭”,既然高级,当然更牛。
第二,抄袭是个法律问题,袁新不是学法律的,所抄论文也不是法学论文,与法学家抄袭法学论文相比,情有可原。朱显荣是学法律的,抄袭的也是法学论文,显得更牛。
第三,袁新抄袭之后没有将文章拿到报刊上公开发表,与那些抄袭之后公开发表者相比,不算牛。朱显荣敢将抄袭的论文拿到法学刊物《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上发表,牛气可嘉。
第四,袁新没有抄袭研究抄袭、反对抄袭、治理抄袭的论文,算不得牛。朱显荣敢于抄袭研究抄袭、反对抄袭、治理抄袭的论文,这才叫牛,才叫最牛。
二、朱显荣的“高级抄袭”
那么,朱显荣是如何抄袭的呢?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上署名朱显荣的论文《试析抄袭的认定标准》,与《法商研究》1997年第5期上署名王毅的论文《论抄袭的认定》相比,内容一样,文字略有不同。笔者觉得,是朱显荣抄袭了王毅,而不是王毅抄袭了朱显荣。朱显荣在抄袭的时候,对大约5000字的原文全部照搬,并作了三处明显的改动或者补充:
其一,改了题目。王毅文章的题目叫做“论抄袭的认定”,没有毛病,朱显荣文章的题目叫做“试析抄袭的认定标准”,明显有毛病。因为我国认定抄袭的标准尚未完全形成,你怎么分析?“试析”二字显然是为了掩盖抄袭用来胡乱替代“论”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