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证不能定案是指每一个证据的证明力之有无或者大小,都不能靠该证据本身得到证明,而必须通过对证据本身的情况、证据与其他证据之间有无矛盾及能否互相印证、证据在全案证据体系中的地位等问题进行全面的衡量,才能做出合理的判断。如果一个刑事案件全案惟有一项证据,如受贿案只有行贿人指证,又如强奸案仅有被害人陈述等,绝对不能定案。
明明陈庆梅当庭表示上诉,结果法院记录“未定”;明明家属因陈庆梅无罪而拒绝“赔偿”,到法院却变成协商赔偿;明明是法官不让说话,却变成“沉默”。这一切都是想给二审法院一个易先入为主的假象:
陈庆梅是用刀刺人,只是证据不足而已。 陈庆梅涉嫌故意伤害案被媒体称之为“深圳版邓玉娇案”,事实上,此案的确疑点重重。
我们真诚地希望二审法官不要先入为主,而是耐心地读完后附的辩护词再下判断。
我们深信,历史终会给所有人一个公正的评价。
做任何事情都必须有激情。你努力过,成功可能性就大;你没有努力过,成功则很遥远。激情过后成功多。失败了,也今生无悔。
陈庆梅涉嫌故意伤害案被媒体称之为“深圳版邓玉娇案”,事实上,此案的确疑点重重。
我们真诚地希望二审法官不要先入为主,而是耐心地读完后附的辩护词再下判断。
我们深信,历史终会给所有人一个公正的评价。
一审律师在庭审辩护过程中一再被打断,被提醒“讲重点”,尤其对证据进行质证的环节,出现了完全惧怕一审法官的现象,以致律师在庭上确实乖乖的挑了辩护词的一部分“重点”照着读完,如他们所愿地敷衍了事。
何来质证!
一审的检察官啊,你们何以如此主观,霸道!
徐建强的证人证言有沈周燕、尚智慧的证言印证?
尚智慧被暴打乃至两人分居和刘就风有暴力倾向,这点才可以说的上是有法律上的印证关系的吧?!
一审的法官啊
让人无语啊
一审法院错误理解徐建强证词。我们所说孤证,是就徐建强证词中用刀刺人部分,并无否定其它一些说法能印证。
为什一起简单的案件却弄得如此复杂?
案件本身严重证据不足、程序违法是显而易见的
那到底是什么是谁让这些法律人可以这样随意地对待普通百姓的自由乃至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