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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版“邓玉娇案”追踪(六)

深圳版“邓玉娇案”追踪(六)


王思鲁


【全文】
  
  但是,本案中,可恨之处不仅仅在于孤证定案,更在于:孤证是一份证明力较低的证人证言,对象是一件判处无期的严重案件。实难信服。

  
  陈庆梅身高不到1.60米,刘久锋身高近1.80米;

  
  刘久锋一直压住陈庆梅打,陈庆梅毫无还手之力和行为;

  
  陈庆梅“以为”刘久锋是拿刀顶住她。且经徐建强“救”助,仍未能控制刘久锋。

  
  这种情况下,陈庆梅来那么一刀,又或徐建强来那么一刀都是正当防卫(都没有超出必要限度)。

  
  陈庆梅不是武松,不是李小龙,不是成龙,“小李飞刀”,否则就不会手无反击之力。明显的弱者对明显的强者不能赁力,赁结果客观归罪。

  
  此案很多地方还存在疑问、矛盾,有待明晰!就出具的供述和证词来看,首先,陈庆梅口中的“阿强,救我”与徐建强所说“阿强,快来啊”不符。其次,陈庆梅供述中所说“阿强进来后拉刘久锋”与徐建强证词中所说“其听到陈庆梅喊‘阿强,快来啊’就去到房间,见刘把陈按在床上打,其上去从刘久锋右侧抱住她,把他俩分开”也显然不符,阿强在进来之后拉的到底是刘久锋还是陈庆梅呢?二者说辞不一。再者,陈庆梅供述其“阿强进来后拉刘久锋,但刘久锋不听劝还一个扑过来打其,其就拿着包护着自己的头并且不停的挥舞,等其站起来时,发现刘久锋站在门旁恶狠狠的瞪着其,他肩膀上在往外喷血,刘久锋还想往其这边走,但走几步就倒在洗手间门口”,而徐建强证词中却说到“…刘久锋还要挣扎着打陈庆梅,陈庆梅不知从哪里拿了一把水果刀,从其后面冲过来,一下扎在刘久锋脖子上,陈庆梅往外跑,刘久锋让其赶紧抓住她”真实情形到底是怎样的呢?又试问如果按徐建强在证词中所说其拉住的是陈庆梅,又何来陈庆梅从其后冲过来之说?如果真是从其后刺向刘久锋的话,按常理来说,人往往都是习惯用右手(可以验证一下陈庆梅是否是左撇子),这样的话,陈庆梅在后刺刘久锋,刺的就应该是其右颈,而司法鉴定的结果却是“被害人刘久锋系生前遭受单刃锐器作用造成左颈总动脉、左颈内静脉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这不得不让人生疑!

  
  谁都知道,任何一个案件在发生后都不可能真实再现(除非有人拍下来),我们能做的只能是演绎推理,使其不断地接近以至符合真实,而在这个过程中就不可避免地需要关注细节,如果一个个的细节都无法得到合理认证,又怎能让人相信这就是真实!此案判决中并未对疑虑重重的案情进行说明,对矛盾多多的细节也未予以论证, 而是仅凭简单的印证而主管归罪,这实在难以让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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