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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当代中国社会中的角色和责任

  

  在张思之先生屡战屡败之后,仍显法律人本色,不怨不弃,恪守在法律框架内走渐进法治道路的理念。在谈及政治与法律的关系时,先生认为:“我觉得一个基本点,我们对政治要做分析,两种政治,一种是好的,一种是坏的。我们现在在很多环节上,我们的政治并不是好的政治。而这一点对我们影响很大,特别是对我们的法治进程影响很大。正因如此,所以我们要非常勇敢地,有智慧地解决政治和法律的关系。这个关系是不太好解决,但我们要解决它。当前重要的是,我们作为律师不应当把所有的法律问题泛政治化。无原则的把所有的法律问题都提升为政治问题,去衡量它,去对待它,这就注定要失败。我倒是认为,是诉讼就应当严格按照法律办事,这就对了。” [9] 张思之先生的言行对当下的维权律师们提供了极佳的标本。


  

  张思之先生的辩词字字句句皆心血,读过其辩词的人,无不叹其绝妙撼人,实际上先生是在用文学笔触阐述法律理性,先生这样做的目的,无非希望其辩护能打动人心,辩护能更有力量,为此,先生获得2003年度的“当代汉语贡献奖”,这为以语言为武器的律师们树立了典范。从古希腊以来修辞在法律、政治当中都是非常重要的,但现在国内的法学院里已不教这个。张思之先生的经验在新一代维权律师滕彪那里发扬光大。近些年滕彪所做的维权事情,有很大一部分是从文学的角度来切入。滕彪说:“仅仅写还不行,还要有修辞,要能够打动人,唤起人们内心最基本的良知。”“就是运用很多排比、比喻、反问、类比,让人难以抗拒这种修辞的力量,在法庭上我的口头辩护也运用了这些方法。” [10]


  

  2008年12月2日,德国海因里希-伯尔基金会在柏林总部举行了2008年度佩特拉-凯利奖的颁奖仪式,张思之先生成为本年度的得奖者,这是国际社会对先生数十年来为中国法治建设作出巨大贡献的认可,也是先生当之无愧的荣誉。张思之先生在答谢词中,再次强调律师天生就是人权主义者,并将为此继续奋斗。由此,我想到了先生的一句话:“即使只能做一个花瓶,我也要在里面插一枝含露带刺的玫瑰。” [11]


  

  当下中国,也许很多律师能为自己的不作为找到制度上的原因,但当面对美国法律英雄丹诺时,面对中国律师界良心张思之时,面对正在中国崛起的一批屡败屡战,用行动捍卫法治精神的维权律师时,他们该作何感想呢?愿中国律师能从丹诺和张思之中找到自己的人生意义,划定自己的道德坐标,愿丹诺活在每一位中国律师的心中,愿更多中国律师能替“坏人”辩护,给弱者代言,与强者抗争,为权利斗争。


  

  二、律师在当代中国社会中的责任——基于深圳律师刘尧案的思考


  

  2006年底,深圳律师刘尧的家乡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派头村村民因集体土地被河源市富源水电有限公司占用,双方产生纠纷。刘尧应村民之邀为派头村提供法律服务。2007年12月11日及12月17日,刘尧两次与村民共同前往水电站施工现场要求对方停工,双方发生争执。2008年1月17日,刘尧被东源县检察院批捕。2008年6月,东源县法院将刘尧判刑,9月24日,广东省河源市中院裁定撤销了东源县法院的判决,称因事实不明,将该案发回原审法院重审。2008年12月17日,东源县法院再次宣判刘尧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并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刘尧随即向河源市中级法院提起了上诉。随后,深圳市的511名律师联名发出呼吁书,对广东省东源县法院的判决提出质疑,并呼吁实现司法公平公正。这一联名活动也是迄今我国最大规模的律师自发联名维权活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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