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农村地区,我很难见政府机关所对农民普法宣传的投入,因为农村地区涉及的法律问题不像我们教科书上写的那般,明确出各种特定的法律术语,虽然这种法律术语是一种国家趋势,也可能为了促使我们尽快与国际接轨。但是,一个国家的法律,如果仅是适用于城市地区,对于农村地区的人群而言,他们远离了这种被国家法律适用的可能,我想,在强化国家的政治体制上,我们就很难得到民众的支持。不是说,我们的法律在农村地区根本不适应,而是农村地区的司法需要远不是教科书上宣扬的那般,需要特定的法律概念和术语予以阐述,他们需要浅出易懂的社会常识——因为这种社会常识在他们看来就是他们解决现实矛盾纠纷的钥匙。例如农村地区的买卖花费和种子,例如农村地区的家电下乡政策的执行和落实,我们难见政府机关对这些所谓的政府机关予以系统的宣传和讲解,有的只是农民们从电视中获得了关于家电下乡的小心,而到了县城一看,原来所谓的下乡家电多般价不廉质不优,而所谓的政策宣扬却是精彩纷呈。我想说的,农村地区不是廉价商品的倾销地,虽然农村地区需要价廉的产品。但质差价却不廉的产品迎着国家的“家电下乡”春风就来了,但最后吹的却是寒风。
普法教育的宣传内容是什么?民众的司法需求是什么?在这里,我撇开城市地区不谈,因为,城市地区一年一度的法治宣传往往多余农村地区,虽然有的也只是走走过场而已,但总比农村地区的没有要强得多,因为这种只是向你宣扬今天是什么法制节日的行动多少会让人对法律这个概念在瞬间产生想法。但农村地区的司法需求却少有人关注,涉及农民切实利益的维护和保障我们难见国家法治宣传部门予以解决,例如家庭纠纷,例如买卖合同纠纷,这些在农村地区常有的司法需求才是需要予以宣传的,但是我们依然难见这种应该在农村地区宣传的司法走入寻常百姓生活中。这种仅是注重城市司法的宣传模式若以此作为考量我国法治建设的成败,我想未免过于绝对,因为在现今的中国社会,至少一半的中国民众还居住在乡村社会,我们没有让他们树立起法治的观念,又谈何让中国迈入法治社会呢?对此,我觉得有两点值得重视和践行:
第一,普法教育从娃娃抓起,从小学学生课程中加入法学基础课程,让他们从小植入法律的观念。
第二,针对农村地区的司法需求,制定对农民兄弟切实有效的法律规范。相比于城市地区,加强农村地区的法制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