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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律师为什么不信任法官

青年律师为什么不信任法官


谭敏涛


【全文】
  
  某些律师一代理案件,就向当事人承诺,自己与某某法官相熟,可以保证案件打赢,这在当事人看来,自己所要的结果就是案件胜诉,而不问或是没心思过问律师通过何种渠道保证案件胜诉。亦在某些当事人眼里,聘请律师的选择理由之一即是——与法院法官的关系如何。这也反倒助长了律师与法官搞好关系,但何为搞好关系,关系好到何种程度,各类律师有不同的方法。

  
  理应,律师信任的是司法,当事人聘请律师将案件起诉到法院,一切程序的规定我们都可以找到法律规范,在程序合法的结果下我们多会保障实体的公正,但为何某些律师总会向当事人吹嘘,自己与某某法官相熟,我们在此听到的潜台词即是,和法官相熟,就可能保证案件胜诉,但远不知,案件的胜诉掌握在法官手中,这在另一方面就得出了律师给当事人打包票是以法官听信自己为保障的结论。这也引出了一个争论不休的话题——到底是律师拖法官下水,还是法官引诱律师违法。在此,我认为个案不同,律师和法官之间的微妙关系也呈现不同的面貌,但是有一点,首先,有贪心的一方肯定是罪魁祸首,因为贪心者必然会请求另一方给予金钱或是其他财物,而另一方基于工作便利便可以成就这份交易。这份律师和法官之间交易的达成基于双方有所需,而且,这种关系不是一锤子买卖,而是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的长久“买卖”。从违法行为到犯罪行为的延伸,有时仅是某一个不该闪过的念头诱使,但律师和法官共同利用自己的工作便利促使彼此名利双收的举动却为这种长久买卖的维持埋下了伏笔。法官可以给律师介绍案源,从介绍的案源中法官可以获得提成,当案件到了法院,律师可以利用与法官相熟促使案件有利于本方代理人,从而在律师费上再给法官分成,这种利用国家司法权促成个人利益最大化的方式在我们的司法现状中时有发生。作为青年律师,在未予摄入诉讼程序时,多半是抱着对司法敬仰或是信任的理念,但当遇到了这种法官时,青年律师的职业道德就此面临着考研。除却一些青年律师本身就以和法官搞好关系为己任外,我们多数青年律师怀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念却遇到了试图扼杀自己职业理想的法官,那这个青年律师的下一步怎么走,未来又在哪里呢?

  
  执业资格老些的律师与法官相熟这是职业经验积累使然,他们甚至可以左右法官的判决。而作为青年律师他们除非依靠老律师的人脉资源做靠山,要不肯定难以和法官搞好关系。如果青年律师左右不了法官,那他们肯定也不会给当事人打包票,他们会如实告知当事人法律风险,他们以法律允许的方式办案。青年律师的无形资本不是和法官相熟,而是可以尽快和法律相熟——青年律师的学习能力和接受新事务的能力强于老律师们,这也是他们弥补自身缺陷的一大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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