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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依法治国方阵回顾《共同纲领》

从依法治国方阵回顾《共同纲领》


成尉冰


【摘要】《共同纲领》的形成过程本身,就是迈向依法治国的第一步。只有立法民主,才能保障立法质量。民主是法治的前提,法治是民主的保障。《共同纲领》堪称是中华民族集体智慧的结晶。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律师是不可或缺的探索者、跋涉者和呐喊者。
【关键词】依法治国;《共同纲领》
【全文】
  
  10月1日,新中国举行六十华诞庆典。那恢宏的场面,磅礴的气势,威武的军容,先进的武器,华丽的彩车,嘹亮的歌声……每一幕都会使任何一个有爱国之心的华夏儿女震撼、感动、自豪。

  
  六十年弹指一挥间,往事依然历历在目。一百年英勇抗争,一百年不屈不挠,六十年艰难曲折,六十年风雨兼程……中华民族终于迈出了走向伟大复兴的坚定步伐。

  
  六十华诞庆典向世界展示了中国的实力,国威、军威、民心都得到了升华。观看盛典,是一次精神的盛宴,更是一次心灵的洗礼。笔者感触最深的是,在游行队伍中第一次出现了依法治国方阵。

  
  回顾六十年的治国历程,令人百感交集。新中国成立前夕,虽然没有明确提出“依法治国”的方略,但是1949年9月29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第七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无疑是当时历史条件下依法治国的雏形。在这份具有宪法性质的纲领中虽未见“依法治国”四字,但是《共同纲领》的形成过程本身,就是迈向依法治国的第一步。《共同纲领》从1948年10月底写出第一稿,至1949年9月政协大会开幕前,五易其稿,经过了7次反复讨论和修改,由先后到达北平的政协代表五六百人分组讨论2次,负责起草的小组本身讨论了3次,筹备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2次,广泛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然后将草案提交筹备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作了基本通过才提交政协全体会议讨论的。周恩来任共同纲领起草小组组长,北京大学教授许德珩任副组长。组员有章伯钧、章乃器、李达、许广平、廖承志、邓颖超、周建人、杨静仁、费振东、罗隆基等知名人士和社会贤达共23人。这样的程序,就是到了今天,仍有深远的借鉴意义。只有立法民主,才能保障立法质量。民主是法治的前提,法治是民主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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