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在读书期间,我自认为是“投稿大王”,几乎每写一篇稍微长的文章,我一般是从《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重量级”期刊,一直到最边远地方的不知名法学或法律杂志,投稿一圈。整个一圈转下来,大约能够基本实现“一稿六十投”,有时甚至达到“一稿一百投”。其实,我明知绝大多数期刊杂志是不会发表的。但与此同时,我也明知在上百家期刊杂志中,肯定至少有一家会发表的。而且,我会尽量争取做到“一稿一发”,最大程度地避免由于我个人协调不力的原因造成的“一稿多发”。事实情况也确实这样。之所以如此“疯狂投稿”,我在五年前撰写的《投稿风险与“一稿多投”》一文中已经阐明了其中的理由。[④]尽管如此,还是有家法学核心期刊的编辑部在反复提出收费要求被我严词拒绝后,给我发来一封署名盖章的信函,将我一年内向该刊投稿四篇的行为界定为“滥投稿”,企图回击我对其“滥收费”的书面指责。[⑤]
说到底,还是我论文功力不足。毕竟说来,核心期刊本身没有过错,排除有些期刊上的关系稿、金钱稿等不端行为以及看重社会符号的流行观念之外,不能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主要是因为论文功力不足。学问评价的官方态度和民间流言才是真正的祸根,“歪风”一吹,受其影响的人则蜂拥而至、鱼贯而入,竞争必然走向激烈。然而,我更同时担心相反的情况。因此,毕业之后,我及时调整了个人投稿政策,决定五年之内再也不投稿了。事实上,这些年来,我确实坚定地执行了这一“不投稿计划”。只要写了什么文章,我几乎投放到百余家网络媒介。近年来又在几家有影响力的网站上开设了个人博客,打造成传播个人作品的主阵地,力争提高作品的影响力以及我个人的知名度。[⑥]不容置疑,网络的影响范围和传播效率是一般纸质媒介所无法比拟的。虽然网络作品根本就不可能纳入中国学问评价体制,[⑦]但我却十分愿意借助网络媒介发表我的所有作品。即便将来有一天我老得白发苍苍、昏得云雾茫茫,也会持续在网络上自由地传播我的独立声音。
但我已经反复表白过,我是一个正常人,七情六欲皆有,权力、财富与性,我均不厌恶。[⑧]因此,截止目前,我一直没有脱离体制的想法,更不具备脱离体制的能力。既然核心期刊依然是当下学问评价机制的“抢手货”,我就不可能放弃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的努力。在“不投稿计划”五年执行期届满后,我依然会及时调整个人投稿政策,严格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则以及各有关核心期刊的投稿规范要求,全力以赴地打入我国核心期刊,实现个人作品核心期刊发表数量零的突破。为,只为内心深处长存的那份“被动的虚荣”。或许有愤青味道的人又开始批驳我缺乏骨气而不能坚决抵制现有体制,从而断言我成不了一个真正的学者。其实,我尽管很有自信地承认我是真正的共产党员,[⑨]但我从来没有指望自己成为一名真正的学者——如果“真正的学者”是不食人间烟火、又怨天尤人的话。不过,即便我将来能在核心期刊上频繁亮相,也丝毫不意味着篇篇论文都够得上“核心”的档次,因为核心期刊上的文章未必“核心”,也有大量“不核心”的拼凑之作;非核心期刊上的文章未必“不核心”,也有无数“核心”的经典之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