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补偿制度,在美国已经整整实施了半个多世纪。为了帮助处境不利儿童获得平等的受教育权利,美联邦政府果断推出了一系列闻名世界的补偿教育计划。大致而言,美国实施的补偿教育显著突出了如下几大价值目标:一是消除种族隔离,推动教育平等。如1954年发生的“布朗起诉托皮卡教育委员会”一案,获美国最高法庭裁判支持,认为“隔离但平等”法例不符合
宪法,这个有历史意义的判决赋予了黑人儿童和白人儿童同校学习的权利,终结了美国的种族教育隔离。二是多元化提供智力补偿,屏除文化剥夺的不公。比较著名的有“更高视野计划”和“头脑启迪计划”。“更高视野计划”1956年在纽约市开始试点,通过为贫困儿童开设小班,派专门训练过的教师进行额外的课业指导和心理辅导等活动,来丰富他们的文化活动。1965年通过的《初等和中等
教育法》第
一条明文规定了给处境不利儿童数量集中的学区增加拨款,用于补偿教育,此后这类项目数量大大增加。开展活动的要旨在于开阔处境不利儿童的视野,给他们更大的智力鞭策,让他们更能体会到自身的价值。此外,1965、1966年由美国经济机会署倡导制定的“头脑启迪计划”也有类似功能,该计划主要是为出身于贫困环境的儿童提供各种游戏和材料,以唤起他们的好奇心,激发他们的想像力,希望能够补偿因家境贫困造成的文化剥夺。三是政府专设拨款补助,减轻经济贫困儿童的学业负担。此方面最为突出的是“免费午餐计划”。为了保证每个孩子都能上学并吃上营养的午餐,学校为那些低收入家庭的孩子提供免费或低价的午餐、早餐,费用由联邦政府承担。凡需申请免费早、午餐的学生,在学期开始时可向学校办公室索取申请表,表格主要填写家庭成员及家庭收入所得,申请者要如实填写。申请能否获得批准,主要是看学生家庭收入。如果申请者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向联邦政府的相关部门申请复议。四是高度尊重社会流动,全面保障移民教育。1965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移民法案》,法案废除了移民定额分配制,因此美国出现了移民潮,学校中母语为非英语的童人数随之增加。为了保证这些儿童得到恰当的教育,1968年美国国会又通过了《双语
教育法》,法律规定如果一个母语不是英语的儿童因为语言障碍而导致学业困难,联邦政府就拨款为其设置双语课程。帮助他们学习英语并尽快适应新的文化和语言环境。有些地区有大量的移民,他们就专门设立双语学校,以满足学生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