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急剧扩展财产权补偿范围的同时,印度最高法院在补偿数额上也向国会发起了挑战。在State Of West Bengal v.Bella Banerjee一案中.最高法院认为:根据宪法,国会在补偿额度上具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但是该权限并不是没有限制的。国会是否考虑了应该考虑的相关因素,是否遗漏了构成“财产权真正价值”的某些因素,这些均落入法院司法审查的管辖范围。如果立法所规定的补偿不能和财产的全部价值相关联,或者与征收财产的价值不对等,法院可以“不合理”为由撤销之。
为了推翻最高法院的上述判例,国会只好祭出修宪权。1955年国会通过第四宪法修正案,该修正案推翻了最高法院的上述两个判例,明确了宪法第31条第2款只适用对财产权的征用,对财产权的征用,国家应该给予补偿,宪法第31条第1款只适用对财产权的剥夺措施,对于该非征用型的规制措施,国家可以不予以补偿。另外,该修正案还在第31条第2款插入一个条款,规定法院不得以补偿不充分为由宣布有关财产权的法律无效。可见,宪法第四修正案恢复了传统的征用法律与非征用法律的区别,并彻底剥夺了法院在财产权的补偿范围与补偿额度问题上的管辖权。
面对宪法第四修正案如此直截了当排除司法审查的意图,最高法院不甘于束手就擒,一直在寻找机会予以反击。在Kochuni v.States of Madras and Kerala一案中,法院通过创造性解释,成功绕过宪法第四修正案设置的障碍,重新取得了对补偿问题的管辖权。在该案件中,最高法院认为宪法第四修正案只是表明:第31条第2款只适用财产权的征用,宪法第31条第1款则适用非征用的限制措施,仅此而已。但是从系统解释的角度而言,宪法第31条第1款必须结合宪法第19条,特别是第19条第5款进行解释。根据宪法第19条第5款,财产权的限制必须合理。这样,最高法院就在宪法第19条第5款与宪法第31条第1款之间建立了联系,从此导出国家限制财产权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即合理性原则。该原则为法院审查限制财产权的法律奠定了权限基础。这样一来,法院虽然不能对补偿是否充分行使管辖权,但是可以对补偿是否合理进行审查。该一判例为今后诸多案例所援用。在著名的RC Cooper v.Union of India一案中,政府对商业银行采取国有化的措施,最高法院认为相关法律所确定的补偿原则没有考虑有关“财产权真正价值”的所有因素,因此是不合理的。因为征用所影响的是整个行业的方方面面,而所确定的补偿原则仅仅局限于资产价值部分。银行国有化案件的判决激发了国会的绝地反击。为此,国会通过了宪法第24、25两条修正案。宪法第24修正案规定宪法中的基本权利必须服从于国会的修宪权,为此,只要宪法修正案所明示的意图,法院不能通过解释将之废弃。宪法第25修正案则将宪法第31条第2款作了修改,将该款所规定的“补偿”限定为“某一数额”,极大扩展了立法机关的裁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