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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道路运输管理等角度来谈如何遏制毒品运输

从道路运输管理等角度来谈如何遏制毒品运输



——滇西南地区运输毒品案件调查报告

程喜


【摘要】从目前滇西南运输毒品犯罪的情况看,人货分离运输毒品案件比重迅猛上升,毒品犯罪的手段更加隐秘,延伸破案较以往困难,使公安机关涉毒案件破案率大大降低。本文旨在探索从改进行政管理机制角度或者通过司法机关积极运用司法建议的方式,以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手段或行政手段来规范客车运营和托运秩序,堵塞制度漏洞,及时遏制滇西毒品运输入境势头。
【关键词】规范;道路运输;遏制;毒品犯罪;司法建议
【全文】
  
  一、滇西南运输毒品犯罪概况

  
  (一)基本情况和现状。云南省普洱市公安边防支队自2009年年初以来共查获各类毒品250多公斤,办理涉毒刑事案件210余起,主要是运输毒品案件,毒品案件总数量较往年成倍增长,查获的毒品较往年翻了几番,其中100余起为未破获的“人货分离”运输毒品案件,占毒品案件总数近50%,较往年同比也成倍增长,此类“人货分离”毒品案件,经排查很难发现犯罪嫌疑人,因经常无法破案,口头上称之为“无主”运输毒品案。同样,近年以来,位居云南中缅边境毗邻境外毒源地“金三角”的临沧、德宏、西双版纳等滇西南地州查获的运输毒品案件总数与毒品总量几乎不比普洱地区的少,有的甚至更多。

  
  (二)“无主”运输毒品案的简要分类。具体说来,目前增多的“无主”运输毒品案,实践中可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经过现场排查因为是“人货分离”又没有情报线索或因技术原因确实无法查获使犯罪嫌疑人漏网的,此类案件实践中占80%;第二类是由于犯罪嫌疑人在遇到警察查缉之前来不及隐藏,而出于安全考虑慌乱中临时谋划随手向车外丢弃或不得不将毒品临时隐匿在检查现场道路附近被公安人员发现或附近村寨群众在公安查缉沿线拾获主动报案上交的,此类案件公安边防人员在缉毒检查中多有发生,保守估计占5%;其第三类是一部分利用怀孕妇女、未成年人、婴儿或患有爱滋病等传染性疾病等特殊群体带毒品的案件,这类案件现实中发现利用这种手段运输毒品运用次数最多最为突出也最难处理的是部分四川凉山彝族籍犯罪嫌疑人,并且利用该地特殊少数民族群体作案携带毒品,由于现行法律本身的滞后性很难有效打击,对特殊群体因无法顺利地依法羁押(《看守所条例》明文规定对怀孕妇女、爱兹病等严重传染性疾病患者不予收押,看守所多按此执行),这类案件,事实上大多只能是扣押毒品,不了了之,往往因无法延伸破案而也无法严格追究幕后操纵毒品运输者的刑事责任,近年四川凉山彝族籍毒品犯罪团伙在中缅边境实施的贩运毒品案件并无减少的趋势,此类案件数估计统计占案件总数1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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