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周期过长的困境及其出路
邓宏光
【关键词】商标注册;审查周期;垃圾商标;商标权取得模式;商标保护制度
【全文】
商标注册周期过长已成为我国商标注册工作亟需解决的最大难题。据报道,最顺利的商标注册,其周期也长达3年,如经过商标异议程序,商标注册周期可长达十余年,甚至出现商标还没注册下来申请注册的公司已破产消亡的现象。加快商标审查、缩短商标注册周期已成为国家工商总局的重点工作和首要任务,总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确保实现“三年解决商标注册审查和评审积压,五年达到国际水平”的工作目标。然而,笔者认为,这些措施多为扬汤止沸之举,只有在第三次修改《商标法》时重构商标权取得模式和商标权保护制度,才是解决问题的釜底抽薪之策。
一、增加商标审查人员是缩短审查周期的扬汤止沸之举
商标审查周期过长,决不是我国商标审查人员工作效率低下的原因所致。据披露,我国商标审查人员人均年商标审查量约3000件,是美国同行的3倍、日本同行的2倍,达到世界最先进水平。商标审查周期过长的原因在于我国商标申请数量暴增和商标审查人员相对短缺。我国商标注册申请从2000年开始,几乎以每年10万件的速度疯长[1],从2002年至今连续7年位居世界第一。然而,与连年攀升的商标注册申请量不相匹配的是,多年来商标审查人员编制并无增加。
为解决商标审查积压问题,国家商标局采取了多项措施挖掘商标审查潜力增强商标审查力量。一方面,商标局不断优化内部机构设置,在原有16个处的基础上增设了4个审查处和1个异议裁定处,集中力量抓审查。另一方面,商标局在2008年向社会公开招聘了300名商标审查辅助人员,进行为期3个月的集中强化培训后,于9月1日正式上岗。这些辅助人员分为18个辅助部,由相关处对应负责管理。为保证商标审查质量,商标局成立了审查质量领导小组,设立商标审查质量管理处,定期开展质量抽检,逐步形成三级审查质量管理体系。国家商标局这些举措取得了明显的效果,2008年商标审查量达到近75万件,比2007年增长85.27%,是自2000年以来,商标注册审查量首次超过当年商标注册申请量,商标审查周期由36个月缩短到30个月,实现了历史性的转变。[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