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律师职业是一个精英的职业!?

  
  2、但是,法学院的学术教育与学徒制在产生律师上最终前者取得了支配地位,因为(1)许多律师没有招生学徒,而且其位置本身有限,非常稀缺,(2)由于律师人数的迅速增加,无法通过学徒制满足,(3)一些法学院学生享有直接取得律师资格的特权,(4)即使没有特权的照顾,法学院学生比学徒制下的学徒有更高的比率通过律师资格考试。

  
  因此,要求不高法学院的迅速扩张,律师增长的速度得以释放。

  
  对律师增长速度的关注造就了自愿性的律师协会的再次出现,第一个律师协会于1870年在纽约成立,而美国律师协会则是在1878年成立,并逐步得到了发展。但是,这些律师协会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缺陷与不足,比如说主要是城市的精英加入、其年会参加的成员更少,也不具有包容性等。然而,这些自愿性的律师协会,无论是国家的,还是地方上的,都没有承担起影响或控制律师的供给,因为控制律师准入是国家的责任,而国家性组织出现得非常缓慢。州律师协会在19世纪最后20年成立了,开始逐渐要求律师必须加入,并开始推动一项律师准入的条件的计划,不仅仅如此,还进行了机构的重组与建立美国法学院联合会。

  
  因此,20世纪前半叶法律教育的发展历史就是美国律师协会劝说国家执照管理部门(高等法院或者一体化的律师协会)采取它的职业准入标准的抗争史(p59)。这就是美国律师职业的兴起。

  
  3、在国家(州或联邦)律师协会的努力下,最终建立美国的律师准入制度,其取得了非凡的成功。依据其产生意义或作用的先后,可以依次表示为律师资格考试、法学院教育取代学徒制、公民资格要求、居住条件的年限与品质测试;但是如果依据律师进入律师行业的先后,又可以表示为(预备教育)法学教育——律师资格考试——公民资格要求、居住条件的年限与品质测试。

  
  二、阅读思考

  
  通过上面简单地“事实”勾勒,可以看到,美国律师在中断英国传统时,又遭遇杰克逊式的民主寒流时(对于政治来说未必是,对于律师来说则是),不仅仅美国当时的精英律师出现了流失,而且还出现了律师人数、质量发展的艰难,更出现了对其进行管理的律师协会运行的艰难,以至于作者感慨,“律师协会力量弱小,或者就根本不存在[①]”。但是,到了19世纪70年代,及其以后几十年,律师职业发展的基本要素就绪,首先是律师人数的急剧增加,随后出现管理律师的各种自愿性的律师协会,最终出现国家的(包括州与美国联邦的)律师协会。在这些律师协会的努力下,美国的律师行业作为一种职业最终得到确立,其标志之一就是律师准入制度。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