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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推动法院调研成果稳步快发展的几点做法

浅谈推动法院调研成果稳步快发展的几点做法


王金锋


【全文】
  
  近年来,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法院工作的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基点,牢固树立调研工作服务大局的意识,大力倡导求真务实之风,以“来源于审判,服务于审判;取材于实践,服务于领导决策”为准则,注重调查研究与审判实践的有机结合,及时对审判中各个环节出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调研,保证调研工作的计划性、前瞻性和可行性、操作性,力争出“精品佳作”,推动了调研工作扎扎实实、稳步健康开展。

  
  2002年以来,全院有80余篇调研成果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其中国家级20篇,省级30篇,地市级30篇;省电视台法制在线专题报导以案说法30余期,林业局电视台报导法院各项工作40期。连续五年调研、统计分析工作荣获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目标管理评考第一名,2007年度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调研工作先进集体殊荣。2004年以来,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指示精神,经过三年的不断摸索和深入调查研究形成的一整套比较成熟的民事调解工作好做法,近而推动了审判工作发展,近年来,民事调解结案率均达到87%以上,节约了诉讼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充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到了调研成果向实际工作的有机转化。2009年将继续加大民事调解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和行政和解机制,作为本年度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对重大问题不进行调研不决策、不进行调研不实施,调研工作呈现出良好局面。下面,笔者愿就近三年来,我院下大力抓调研工作中的一些做法与诸位交流。

  
  一、立足工作实际,积极构建充满活力的调研工作机制

  
  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是我们的谋事之基,成事之本,而建立和完善充满活力的调研工作机制,是保持调研工作快速发展的保证。近年来,我院积极探索搞好调研工作的新途径,通过构建“三个机制”,有力地促进了调研工作开展。一是建立有力的组织保障机制。“一把手”重视,是做好调研工作的关键。我院纠正“调研工作仅仅是办公室一个部门的事情”的观念,院长亲自抓,对敏感的、重大的调研课题亲自策划、部署;分管领导靠上抓,对调研工作加强督导;办公室具体抓,加强与其他庭室横向联系和配合。现在,已形成了以办公室为主,相关审判业务庭和其他庭室参加、全体人员包括领导干部共同参与的调研工作机制。二是建立规范的培训机制。调研工作要上层次,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调研队伍。为提高调研工作整体水平,加强了队伍培训,以文件的形式制定了《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教育培训规划》,年年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将远期目标与近期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在教育方式上,采取学历教育与专题培训相结合的教育手段,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业务培训班等学习形式,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近三年来,每年组织到省法官学院、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分院有20余人。到目前为止,我院干警28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64%。三是建立良好的奖惩机制。对调研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按照调研成果的级别给予不同的物质奖励(调研文章被国家级报刊采用的,每篇奖励作者500元;省级200元;地市级100元),对完不成任务的给予年终评先优一票否决,充分调动干警参与调研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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