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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住宅立法初探

  

  二、住宅权运动


  

  1980年代,房屋价格的不断上涨使得越来越多的市民买不起房、租不起房。1989年,“因为房价的飙涨而引发了一场台湾社会运动史上大概将不会遗忘的无壳蜗牛运动”。[4]这就是延续至今的无住屋者联盟。1999年,该组织又“在台北举办了一场颇为可观的十年生日派对。协力参与者尚包括了劳工、原住民、妇女贫苦学生等团体。”当时五位总统候选人和一位未来的总统候选人(即马英九)均出面致辞,表示支持。可谓前古未有。[5]目前,该组织以崔妈妈基金会的名义活动www.tmm.org.tw>),主要为一般市民提供房屋租赁中介服务。据不完全统计,从1989年到2001年崔妈妈所曾服务的房东房客已超过五十万人次。在1996年前后,无住屋者团结联盟曾大力鼓吹房租管制,“内政部”亦曾针对此议题开过多次座谈会。不过没有下文。[6]但是该组织曾倡议的对租赁房屋者给予补贴则正式写进了台湾《整体住宅政策》(2005年)和《住宅法草案》(2007年)。


  

  1999年,台湾发生了震惊海内外的“九二一”地震。这场灾难也造成了受灾群众的住宅困难。[7]特别是重建家园的工作步履维艰。据台湾媒体介绍,在灾害发生后的三年半时间里,倒塌的一百四十栋集合式住宅,真正重建落成者寥寥可数。一万二千至一万五千户约两三万人的群体,自灾变后就没有住屋,仅有少数住在组合屋,但政府又极力要将他们赶出去,灾民身心交迫。没有居住于组合屋的灾民,灾盟或是县市政府都不知道他们在哪里。这就难怪有人要不解的质问:


  

  “令人难以理解大家这么关注九二一地震,一开始电子媒体将房屋倒塌怵目惊心的景象带到我们眼前,但另外一方面,虽然大家投入大量的注意与捐款,却无法快速地重建人民需要居住的房屋。”


  

  在震灾三周年前夕,“九二一大地震受灾户联盟”正式更名为“居住权运动联盟”,“将灾区重建的特殊经验拉高为对台湾普遍性的社会问题的批判,将往后的运动主轴定位为居住权基本权诉求以及推动居住权立法。”[8]在2006年前后的住宅法律与政策讨论中,灾民的住房保障成为一项重要议题,并最终写入了《整体住宅政策》。


  

  三、整体住宅政策


  

  纵观1949年后的半个多世纪,台湾的住宅政策“以辅助人民购置住宅为主要施政方向”,虽然也有国民住宅、劳工住宅、军眷住宅、公教住宅以及无自有住宅者首次购屋贷款等补贴措施,但在整体上仍停留在产业政策阶段,即主要着眼于发展房地产市场,拉动经济增长。在住宅权保障方面,过分关注房屋私有率的提高,忽视住宅的可承受性,“忽略经济和社会弱势者的住宅需求,如老人、身心障碍者(含艾滋病患者)、受暴妇女、女性单亲家庭、原住民等。”[9]从公共政策角度而言,这都是住宅公平性议题与需求被忽略的结果。[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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