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司法的人民民主专政”是个啥

  
  第一,它不过是帮助“沉重的肉身”规避个人风险的方式之一

  
  北大法学院院长朱苏力教授发现了制度和法律所附载的“沉重的肉身”,其理论体系为探寻中国法治重建奠定了理性基础。

  
  大多数案件都是零和博弈,至少有一方当事人“恨不得杀死法官”。我们在最高院信访处接触过大量“含冤”的当事人,一个个都极为激愤,在其口中,“法官个个是流氓”,“法官个个都该杀”。退休的法官,更是“仇人”一大片,过街如老鼠。

  
  相比之下,美国每年司法案件约1亿件,大量判决惊天动地,性命攸关,但是法官一个个活得趾高气扬,心安理得。难道美国法官比我们的强?肥肥胖胖、懒得阅读的美国法官难道比精明干练、苦学案卷的中国法官品德好?能力强?

  
  实际上,我国法官绝大部分都非常优秀,是维护司法公正的坚强柱石。可是,法官也是人,也要活,不能为了维护司法公正把命搭进去。国家也不能为了保护法官,设立更多的制度,否则法官就有恃无恐,很多人真变成流氓。

  
  我国古代有个好方法,就是让和当事人生活状况、生活环境较为类似的一帮本地人,来断他们自己乡亲的案。这样,无论结果如何,当事人一般都会服服帖帖。——个案不是人生。人总要活在原来的圈子里,原来的土地上,不能与大家作对。

  
  共产党的马锡五法官在革命根据地推行这个老方法,一下子抢了国民党的民心。当年,国统区人民欢欣鼓舞等解放,主要是相信口口相传的陕北民主,主要是看重共产党的民主制度。这个制度的主要代表就是马锡五。

  
  蒋介石败退台湾,反思过错,但是遗漏了马锡五,遗漏了口口相传的文化力量。在中国法治改革面临战略抉择的今天,我们要从法官那沉重的肉身去思考路径。

  
  第二,它不过是统治者追求休闲生活的工具之一

  
  与饮食、财富、权力相比,休闲是最大的奢侈品。休闲的最大好处是无忧无虑、自由自在。

  
  当然,通过政治和法律安排,控制饮食、财富、权力资源,是获取休闲产品的制度保障。古代皇帝最有保障,他把子孙后代需要的资源都配置好了,子孙后代可以无限地休闲。但是,他也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成了鸡毛蒜皮之事、闺房内帏之事的最终裁判官。这些小事,处理不好,竟也可夺皇帝之命,灭皇帝之国。

  
  在现代社会,一个统治制度不能让统治者有很多健康的、自由的休闲生活,统治者整天要么身不由己地公务缠身,要么身不由己地腐化糜烂,那么这个制度就缺乏稳定性、创造性,缺乏张力,缺乏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制度发展的动力主要是统治者的偏好。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