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一季度,美国美林证券公司也报出严重亏损报告,联邦政府再度援手,由另一家商业银行入股注资,缓解美林证券遇到的流动性风险。“看不见的手”从来就是看得见的。华尔街的律师们现在都看得清楚了,政府的这只大手里,攥着纳税人大把的钞票。
华尔街的律师们,还有许多事情解释不清楚:雷曼兄弟公司申请破产保护,这是世界四大投资银行之一,有着150多年的历史,影响力和资产规模比贝尔斯登都大十倍以上,但这次联邦政府没有施救。律师们眼看着这家曾拥有天量虚拟资产的金融巨人轰然倒下。
雷曼兄弟公司的总裁富尔德在美国国会作证时,气急败坏地指责联邦政府:为什么要救助比它小得多的贝尔斯登,而却要眼看着他的大公司倒闭?救则生,不救则死,救与不救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富尔德是华尔街上投资银行领导人,他和他领导的投行都是市场经济和金融自由化的受益者,此时他却对政府的“不干预”而大发雷霆。这真是绝妙的反讽。
美国政府向国会提出的7000亿美元的援救方案,在国会第二次投票时终于通过了。美国历史上从来没有动用这么多纳税人的钱,用来救助华尔街。在一般情况下,华尔街拥有的财产比政府大得多。罗斯福总统在1929年美国经济大危机时,也没有动用过这么多钱直接救市。这笔钱数量虽然不小,但仍可能不够。各国立法机关通过预算案,鲜见有数量限制的。法律没有办法限制,因为举国上下都在搞负债经营模式,差别只是数量多少而已。
许多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对美国金融危机的成因纷纷发表见解。大家的共同认识是:投资银行的一些“掌门人”过度贪婪,疯狂追求超额利润而导致公司失去理智,不顾巨大的市场风险,使风险大到难以控制的程度。可是,不是有法律吗?法律为什么允许这样疯狂的行为?即使在美国拉斯维加斯的赌场上,也要先用现金或支票换取筹码才能下赌注啊!
造成危机的这些大公司,都是华尔街的著名企业,当其它众多公司看到这些大公司不顾一切斩获暴利的时候,纷纷跟风。而当这些大公司遇到严重的亏损和流动性危机时,跟风的中小企业纷纷倒闭,劫难余生者,遍体鳞伤。[2]那么,我们这些法律人也不禁要问:投行高管们曾在虚拟暴涨的账面利润的基础上获得巨额奖金和红利,那么,现在账面数字被证明不实,他们是否应该退回这些奖金和红利呢?现在也已经有工会组织提出要高管退回这些巨款。
我们也都知道,美国“次贷”危机的本质原因,是长期储蓄率下降,负债率上升,消费需求严重超过居民收入,居民和政府长期靠借贷维持高成本生活水平和社会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