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数量的迅速增加,导致了律师执业方式的转变,由私人执业、到合伙执业,再到雇佣制的职业从而形成巨型的律师事务所。律师行业内部也出现了分层与分化,严密的等级体系。这种变化,还导致了某种学徒制的变相再现:学生在其第一学年之后就开始寻找夏季工作,第二年之后,开始涉足其毕业之后的工作,求职面试严重干扰了第五个学期的教学。研究生司法助理一职已成为最具有声望的职业的提前筛选机制。在他们获得工作保障、高收入以及权力之前,许多毕业生花费多年时间做下属地位的工作,导致了事实上和学徒制一样的景象或效果。
二、阅读思考
笔者略曰:法律职业由不成熟到成熟,在成熟时透着严密的社会分工与等级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我们如何找准自己的位置。这种疑问在法治国家的美国或许已经不是问题了,或者说至少不是大问题了,因为经过100多年的历练,美国律师的新手与老手几乎已经达成默契,如何让一个新手锻炼、成长与成功,进一步说,就是美国律师的新律师能够看到自己未来的希望,只要努力,大致可以成功,可以取得自己应有的地位。
反观中国,这个问题恰好相反,中国古代的学徒制(在这里不是指律师业,而且其他行业)的箴言依然在我们耳边回响:教会徒弟,饿死师傅。但是在当时的学徒制中,数量较少,还加上当时的学徒制来源大致都是亲戚、熟人等介绍,而且在一起的时间很长,他们之间的矛盾其实冲突很小,而且那种机制在很多时候导致了一种“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真实景象。
在今天,律师与学徒(本身已经是律师)之间的关系往往前者占据主导地位,不仅仅新律师苦恼,而且师傅律师也苦恼,这是一种公输的局面。但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就只看见他们对对方的指责、利用,真有点像《食神》电影中的情景:一个食神倒下了,另外一个食神才能站起来。并且,在一个食神倒下之前,潜在的食神不仅仅得做事,而且还得卑躬屈膝;另一个食神的站起,其或许凭借了其专业能力,但是最为重要的还是其不择手段的能力。
当然,这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只会看到平静的河面,下面潜藏的暗流才是真面目,而且在越大的场合、越高级的场合、利益争斗越激烈的场合,暗流越大,一旦显现就出现来了“山崩地裂”的冲突与矛盾,君不见慕容雪村《原谅我,红尘颠倒》中的魏达律师就是一个极致的展现。
或许,我们还得继续努力,以实现共赢局面,而不是公输局面,而且这种努力的方向就是律师职业的专业性与等级性,虽然与平等有些背离,但是在我看来却是兼容的,它需要一种确定性与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