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刑法:概念模型与立论基础
姜涛
【摘要】 劳动
刑法是法治文明发展的必然产物,强化对劳动
刑法的探究,既是刑法学学科发展的理论任务,也是劳动法制建设的现实需求。劳动
刑法属于新型刑法学分支学科,其边缘性的特征决定了该学科需要相邻学科的学术支持。劳动
刑法的起源与发展、核心命题、基本结构及研究方法等基本能揭示劳动
刑法的概念模型。法治国、社会法、福利国等理论就像三个孪生姐妹,互相支撑,共同促成了劳动
刑法的形成与完善,构成了劳动
刑法的共生基础。
【关键词】劳动
刑法;概念模型;立论基础;社会法
【全文】
近代以降,与西方学界近年来出现的一种“去刑法化”的思想相反,在基本劳动权利的刑法保护方面没有减弱,在某些方面反而有所加强。对此,德、日、美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已经有了一个比较成熟的交叉刑法学科——劳动刑法。应当说,“劳动刑法”的提出与发展,既有理论上的意义,也有实践中的价值。劳动刑法研究的兴起带来了刑法学研究的扩容,劳动刑法对传统刑法理论边界的突破意味着刑法由单一思想资源变为多元思想资源,而且劳动刑法自身也遭遇了结构调整的处境。然而迄今为止,中国刑法学界对劳动刑法尚缺乏一个系统有效的科学理论模式,所以也一直难以对劳动犯罪进行全面、客观的评论。
一、劳动刑法的概念模型
劳动刑法属于新型刑法学分支学科,其边缘性的特征决定了该学科需要相邻学科的学术支持。正如金融刑法的研究与金融学和金融法学的成果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一样,劳动刑法的内涵如何,亟需在借鉴“社会保障学”、“劳动法学”等相关学科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立足法理学的研究立场,从法学的一般理论和刑法的基础理论出发进行分析和阐释。至少,就目前的情形看,劳动刑法研究的出现,并不意味着新的劳动刑法研究取代旧的刑法学研究,而是劳动刑法研究充实和扩充了刑法学研究。而对劳动刑法的研究,无疑会需要新的方法论,需要理论的创新。这种新的方法论与创新理论的出现,在某种意义上也会革新旧的经典刑法学的研究,像金融刑法与行政刑法的研究对刑法学结构与功能的阐释就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