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区法院调解率达百分之七十三,今年获全国先进.为稳定社会作出了努力……
(三)熟悉的法律知识。
人们常说“熟能生巧”。作为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对法律法规一定要熟悉。如一位老太太指责法院——我儿子欠钱你们凭什么判我儿子坐牢?法官毫不加思索地说出
刑法313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再如一妇女问法官凭什么拘留我丈夫?法官说,民诉法102条第1款第6项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可罚款、拘留、甚至判刑。
还例如,有一老爷子问:“你们凭什么判我儿子儿媳离婚?”法官立即回答:“
婚姻法第
32条第2款有明文规定,夫妻感情却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老爷子接着问:“你们知道他们感情破裂了?” 法官回答:“感情破裂与否,看五个方面,①婚姻基础;②婚后感情;③离婚的原因;④有无和好可能;⑤离婚的社会后果。”接着,法官将当事人的有关事实情况从这五个方面一一解释,老爷子不得不服。
(四)较高的调解技巧。我经过20多年摸索探讨,总结出调解20法。
1、运用心理法;
2、争取支持法;
3、宣解法律法;
4、查明事实法;
5、清政廉洁法;
6、借助亲情法
7、三番五次法;
8、抓住机遇法;
9、吃苦耐劳法;
10、领导参与法;
11、法律震慑法;
12、利用说情法;
13、真情感动法;
14、灵机变通法;
15、疏导劝解法;
16、单方沟通法;
17、双方公开法;
18、理解同情法;
19、换位思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