拷问律师的良知和专业
王思鲁
【全文】
优秀的律师,接案前或后对当事人都保持同样的热情和坦诚,有问必答,有事即办;
蹩脚的律师,接案前热情万分、夸夸其谈、天花欲坠,接案后推三推四,甚至销声匿迹。
优秀的律师,接案前详尽了解案情及向当事人作法律分析和案件走势的好坏作判断,并婉拒自己特长范围外的业务;
蹩脚的律师,接案前在当事人面前信誓旦旦能“万事通”,拍心口“三包”,声言公、检、法都有自己的亲朋好友。
优秀的律师,办理相关委托关系手续时会告知风险,出具律所盖章的合同以及开具律所正式发票;
蹩脚的律师,往往避开律所,自己签名开白条收费,甚至不开任何票据。
优秀的律师,无论收费还是办案都是心口如一,该怎样就怎样;
蹩脚的律师,接案前以“低收费”引人入笼,接案后办案缩水,还对当事人的荷包“刀刀割”。
优秀的律师,等案上门,当事人往往冲着其过往辉煌业绩形成的口碑慕名而来;
蹩脚的律师,喜欢到看守所门前派名片,或干脆把律所开到司法机关门口,喜欢在报纸上登豆腐块广告,喜欢给有案源的人员高额回扣来招揽案件。
优秀的律师,会以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为核心,通过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获得自己的名和利;
蹩脚的律师,是利用当事人的案件作“诱饵”来实现自己利益最大化,甚至完全抛开当事人利益不顾。
优秀的律师,在会见当事人时,往往是两名律师(或律师助理陪同)会见,因为那样便于律师与当事人有效沟通,详尽记录,以后通过记录的内容与被关押人的家属进行沟通。这样也利于主办律师对律师助理的培养;
蹩脚的律师,为节省成本,往往是自己一个人会见当事人,甚至不做会见笔录,出来后空口说白话地与被关押人家属沟通。
优秀的律师,每次会见当事人往往不少于2小时,涉及重要案情的,甚至是一整天、两三天的持续沟通。全程跟踪案件会见被关押人达十次以上是家常便饭;
蹩脚的律师,每次会见往往是十分钟到半小时不等,沟通内容不痛不痒,全程跟踪案件会见被关押人不超过四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