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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法研究》序

《社会救助法研究》序


姜明安


【全文】
  

  社会救助既涉及民生问题,也涉及民权问题。民生问题更多地为经济学和社会学学者所关注,而法学,特别是公法学学者更多地关注民权问题。当然,在实践中,民生和民权往往密不可分,民生涉及的就是人的生存权问题,而人的社会政治权利又是以人的生存权为基础和前提的。


  

  随着世界进入经济全球化和市场化时代,各国和各地区都不同程度地面临贫富差距拉大的问题。如何通过社会救助应对贫富分化,解决弱势群体的诸多生活困难,以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平衡发展,这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和各地区共同需要解决的课题。在当代中国,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改革开放的深入,东西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不同行业的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日渐扩大。在这一背景之下,如何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存权、如何强化现代政府的救助责任便成为关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这一问题已经引起了我国社会学和经济学领域学者的高度关注,已有诸多相应研究成果问世。但法学界对这领域的重视程度似乎有所不够,近年来虽也有一些新的相关研究成果面世,但在一定程度上仍带有其他学科的影子,欠缺法学视角的切入。特别是公法学界对社会救助问题缺少系统、深入的研究。《社会救助法》一书,集作者多年研究之所成,立足于法学的基础之上,围绕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范畴对社会救助问题展开研究,对其中最直接涉及的民生、民权问题进行了富有深度并颇有创意的探讨,可以说是弥补了公法学界在这一领域的缺陷或不足。


  

  纵览全书,我们可发现《社会救助法研究》具有如下几个较明显的特点:


  

  首先,该书研究角度和方法新颖。目前国内对“社会救助”这一课题的研究侧重点在于将社会救助作为社会保障的一部分,没有对社会救助所体现的政府与公民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深入论证。《社会救助法研究》从法学视野出发,以权利义务关系为视角阐述社会救助问题。将对贫困公民提供救助定性为政府的义务,并指出享有国家提供的救助和帮助是公民的权利,又进一步将其上升为法律上公民享有的“物质帮助权”。在研究方法上,该项目成果除了运用传统的分析、比较等方法外,还运用了社会调查的研究方法,充分体现了作者的现实主义情怀和对实证研究方法的娴熟运用。作者通过深入低保家庭和基层民政部门,与低保对象和民政工作人员展开访谈,获得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从而最大限度地使调查结论具有科学性、客观性和真实性。将社会调查方法应用于法学领域,这虽然不是本书作者的创新,但却为本书内容和观点的创新提供了条件。此外,该书还广泛引证了社会保障学的研究成果,显示了作者广阔的阅读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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