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文化环境。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与人种和土地这些物质要素同样重要的精神要素。如果说一个民族的文化是维系一个民族精神的元气血脉的话,那么这个国家的法律文化则是支撑这个国家正常运转和民族正常发展的精神底蕴。文化环境主要是指作用于法治建设的文化教育、思想意识形态、宗教、道德、社会心理等。法治建设处于一定的文化氛围之中,它的活动必须和周围文化环境相协调,文化环境对它有深刻的影响。我们要在民族地区进行法治建设,离不开民族地区法律文化环境的培植。
(六)地理和自然环境。自然环境主要是指作用于法治建设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一般来说,自然环境对民族区域法治作用没有社会环境那样直接和深刻,但在一定和特殊条件下也能起到重要作用。由于中国的法治起步晚,民族地区主要位于我国边疆地区,交通和通讯极不方便。在现代社会中,交通和通讯是地理空间中联系社会经济活动的纽带, 是现代社会法治发展化的桥梁纽带。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繁荣,随之而来的便是各地区间各种交通、通讯设施的快速发展。便捷、快速、发达的交通通讯网络系统是民族地区产业发展的硬件基础,也是法治信息传播的便捷通道。
在我国,尽管少数民族人口在全国总人口中的比重不到10%,但分布却十分广泛,少数民族自治地方面积占全国的60%以上。由于历史和地理等方面的原因,少数民族地区的人口密度与内地沿海汉族地区比较,差距悬殊。例如,少数民族聚居的西藏自治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仅1.8人。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统一的社会主义国家,除汉族人口外,还有55个少数民族。民族成分众多,大分散、小聚居;语言文字种类较多,风俗习惯明显不同,宗教影响较深,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等,是我国少数民族的基本特点。这也构成了我国民族工作的和民族教育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
此外,人口、民族、历史传统等也是法治环境的构成因素,对民族地区法治建设也有重要作用。
三、构建民族地区法治环境
经过中国政府的努力,基本形成了民族平等政策、民族团结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和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政策。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行,构建民族地区法治环境,实现民族地区法治已刻不容缓。对此,提出几点看法。
(一)整理民族地区民俗习惯,建立民族地区法治体系,实现国家法和民族法的协调和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