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獎勵投資與促進產業升級減免之稅額―本項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獎勵投資減免之各項稅捐
本項稅捐種類含所得稅、證券交易稅(自民國72年開始減免)、營業稅、印花稅、田賦(自民國54年開始減免)、地價稅(自民國64年開始減免)、土地增值稅(自民國64年開始減免)、房屋稅(自民國64年開始減免)、戶稅(自民國58年起免征)及契稅等。
在民國50年減免金額為150,468千元,60年時為257,592千元,70年時為14,338,177千元,80年時為41,758,779千元,90年時為604,498千元,94(2005)年時為219,459千元[59] 。
由前數字,可知依獎勵投資條例所享有之稅捐減免,隨著投資家數增多而逐年增加,但各家申請性質不一定,亦有不同,且因獎勵投資條例於79年12月31日廢止後,八十年以後仍享有拆資獎勵者,乃系因個別稅法,如所得稅法或土地稅法等已有特別規定之故,但這些稅額減免,自89年起,已呈現逐漸大幅減少。其原因大都獎勵期限已屆至或獎勵條件已作修正限制等等之故。其影響產業經營,導致台商紛紛出走,資金不斷外流及經濟蕭條者,不可言諭。
2.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減免之各項稅捐
本項稅捐種類含所得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等,且依規定自民國80年1月1日施行[60] ,而真正申請者多在民國81年以後,故統計資料係自82(1993)年會計年度(81年7月~82年6月)時開始,其為5,915,892千元,90年度時為65,308,027千元,94(2005)年度時為83,293,336千元[61] ,由於各產業性質不同,申請者不甚一致,且限制條件較嚴,故每一年度減免之金額不太相同,但都呈現逐年增加之趨勢,對促進產業升級與經濟發展,應可肯定其正面之效益。
3.關稅部分
生產事業輸入機器設備進口關稅額免徵情形,依現有統計資料為67(1978)年2,308,063千元,70年5,718,442千元,80年為1,597,541千元,84(1995)年為448千元,85年以後取消此項優惠,而以前揭70年最多,76年次之,為5,223,741千元,71年再次之,為4,077,637千元[62] ,此對獎勵產業發展,都有不可磨滅之貢獻。
(十一)全國賦稅收入額
民國57(1968)年度為24,346,570千元,60年度為40,685,176千元,70年度315,049,495千元,80年度為808,620,588千元,89年度1,929,767,339千元,95(2006)年度為1,470,118,127千元[63] 。但稅收自90(2001)年度以後開始急劇下降,90年為1,257,840,609千元,91年度為1,225,600,850千元,92年度為1,252,766,218千元,93年以後始逐年再略為增加,主要原因乃民進黨政府執政後,適逢世界性經濟不景氣,加上民進黨政府高階政務官無行政經驗,又未能善用有財經專長及經驗人員,以致每提出一種法案措施,即導致大批台商出走,尤其更不幸者乃台灣人民在60~70年代發展經濟奇蹟,辛苦賺取之充沛外匯與資金,隨著各項不符產業發展實務所需措施之發布,產生大量外流,形成台灣產業之空洞化,經濟景氣逐漸低迷不振,賦稅收入受到極大之影響。
(十二)國家重大建設及社會福利支應
國民黨政府為建設台灣振興經濟,除提出各種經濟建設計畫及措施外,對重大工程方面如六十年開始之開闢南北高速公路、東西橫貫公路及快速公路、開闢台中港並擴建基隆港、高雄港與花蓮港、增建中正國際機場並開放國內數處軍用機場為民航客運之用,以方便企業界人士及商品之交通運輸,構建台北市地下鐵路、捷運系統及鐵路交通電氣化工程,又民進黨執政後也已陸續構建高雄市地下鐵路捷運系統及高速鐵路、雪山隧道接續開發各地科學工業工程等等,其對台灣產業發展及人民日常生活交通或進出國外,的確增加諸多便利性,因限於時間及資料,此部分之支出經費數額,擬從缺。
至於政府對社區發展與社會福利方面之支出,在社區發展及環境保護部分,民國70年時為966,157千元,但自72年起至76年時又停止支付,80年亦同,81年時又恢復支應。89年時為15,858,683千元,但90年民進黨政府執政時支付51,486,299千元,94年21,151,426千元[64] 。另福利部分,在國民黨政府執政時代,並無此項名目,此乃民進黨政府執政即自90(2001)年以後,才有此項目支出,90年為3,475,516千元,91年停止,92年為5,376,935千元,93年為5,916,703千元,94年又停止[65] ,其他缺乏資料。
經查此社區發展與社會福利二項目,實際而言,係民主政治福利國政府執政者所必須有之項目,也是國民日常生活之福利,但這二項自台灣實施政黨輪替政治,即89年換由民進黨執政後,產生涉嫌政黨濫用以支持選舉之文化黑金,因在選舉中為求勝利,對選民濫開支票,然後責成執行單位編列預算,導致在國會審查預算中,朝野政黨所屬之立法委員互相攻擊、抹黑,甚至不通過而喪失美意,誠屬可惜之憾事!怪不得台灣人民生活越來越不幸,燒碳自殺投河自盡案件越來越多,甚至發生竊盜、搶劫、卡債、為詐領保險金害死父母子女或親屬等慘絕人倫之社會治安事件,亦日益增加,倫理道德,逐漸沉淪,蒼天為之哭泣!自民國88年發生921大地震以來,每年颱風暴雨、土石流接踵而至,橋樑沖毀,交通中斷,屋毀人亡,農林、漁牧因水災受害至鉅,尤以中南部為最,使台灣民眾生活日感痛苦!
國民黨執政後期以及民進黨執政以來,雖然也提出許多財經租稅優惠措施法案,尤其民進黨自民國89年執政七年多以來,為振興台灣經濟,曾成立財經小組,經濟發展會議開會無數次,也提出許多財經租稅優惠措施法案,如民國90年時之企業併購法等六法案,認為只要國會在野黨支持通過,台灣之經濟即可迅速復甦,惟查該等法案皆已如期通過並實施六年多了,結果如何呢?
任何修正或增訂之財經租稅優惠措施法案,如不能對症下藥,謀求財經專業人才提出有效解決之道,則其實際經濟效益幾何?不僅只有老天曉得,非但無法振興經濟,更造成產業出走及資金不斷地外流之主要原因,如在民國94(2005)年12月28日制定公布「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等措施,非但難能符合產業實際需求且與發展產生背道而馳,更造成企業生存之困境,導致台商紛紛出走,鉅量資金外流,根據經濟日報及工商時報報導「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公布後,迅即有2兆3千多億資金外流[66] 且不斷在增加中。更有趣者乃為人民看緊荷包之執政黨立法委員,竟然在立法院提議開徵「能源稅」之「能源稅法草案」,該法案也有一百三十二位立法委員附和連署提出,行政院隨之在95年間亦曾轉請財、經二部及經建會財經小組研擬,據工商時報95年8月30日報導,該能源稅計劃自96(2007)年1月1日開徵,一年收入可達新台幣5,226億元,一年增加3,648億元國庫租稅收入[67] 。惟查這五千多億元之能源稅,終將轉嫁給全國終端消費者負擔,結果勢必引起物價上漲,導致人民水深火熱生活。嗣後,幸經國民黨籍立法委員侯彩鳳女士提議刪除。否則目前台灣物價不知上漲幾倍?且產業界經營更是雪上加霜,台商出走將更趨嚴重,失業率更高,尤其更增加社會不安定性。且國家財政與租稅收入更是反其道而行,最後之受害者恐又是薪資階級要負擔極高之所得稅稅率及稅負,真是不可思議至極!
自民國八十(1991)年代後期以來,有些人或因意識形態所限,一但排除海峽兩岸財經貿易交流合作商機,造成台灣經濟繼續發展之致命傷,加之2004年總統副總統選舉時爆發二顆子彈槍擊事件所產生之風波,從此以後,朝野嚴重對立,政爭不斷,每日風雨如晦,雞鳴不已。特別係台商出走與資金外流,以及理論與實務經驗豐富之高階財經租稅專業人才,大量流失,形成台灣產業空洞化,失業人口增加,造成嚴重社會問題,每日報紙與電視報導,因失業生活痛苦燒碳自殺、舉家投河自盡或上吊身亡者,處處可聞,原為亞洲四小龍之首的寶島台灣,經過十數年之間,已逐漸步入空洞化,且日漸沉淪之危機中,不免令人鼻酸不已!
六、未來展望
財經租稅優惠措施關係及國家財政收支,政府各部門之政務活動,產業發展及國民日常就業與生活者至鉅,尤其租稅收入乃國家重大工程建設或社會福利支出之重要來源,惟其務必妥適、有策略並且切中時弊,符合實情及能發揮效用性及實益性,如當年國民黨政府執政時期,由李國鼎、孫運璿主持財政經濟單位主管時,能聘用劉大中、王作榮、蔣碩傑等等財經租稅專家,並提出許多切中時需之財經租稅優惠法案,獎勵產業投資經營發展,引用栽培榕樹或養金雞母理論,自然可以獲得極大之乘數效果,而不是殺雞取卵,嚇走廠商。
財經租稅措施,可使一國產業及經濟建設迅速發達,也可導致一國產業迅速衰退,其對產業存亡實有不可忽視效應,眾所皆知,先進國家之資本主義者,以要求政府設置租稅減免優惠措施鼓勵產業發展,台灣也曾經訂頒前揭獎勵投資條例等租稅優惠措施,縱使該條例廢止後,現在也有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取代,但卻很少人去探討其間差別何在?關鍵問題存在?經查;
1.國民黨政府執政在民國七十年代以後,尤其在後期,其租稅優惠措施,均逐漸轉向策略性、技術密集性、高科技性或無污染性產業方向發展,此種策略與作法,不能一概而論,利弊參半,利者提昇產業水準及產能之附加價值,弊者忽略傳統產業之生存及眾多勞動力人口失業而未予有效及有計劃之輔導;又因無有效改善措施,導致台商紛紛出走,資金嚴重外流及造成被政客利用,形成社會動盪不安問題。針對此問題,主管當局自應儘速謀求改善與解決之道,不可視而不見。
2.其次,廢止獎勵投資條例後,訂定取代之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其優惠措施之租稅內容及項目,大略相同,但適用之主體產業及範圍幅度或年限條件則有重大改變,除偏重於高科技產業,而忽略了傳統勞力密集產業外,其優惠條件也大為受到限制,主管當局對此部分,亦應儘速謀求解決之道。
3.再者,少數受獎勵之高科技或策略性等產業,不論產能、銷售量,因受租稅減免優惠之結果,獲利率更形提高後,不論股東或與其相關之人,其所得大為增加,更造成貧富不均差距更大之現象,主管當局亦應正視此問題。
4.由於民國94年10月間,爆發總統府祕書長陳哲男涉嫌貪污,另於95年初又陸續爆發陳水扁總統涉嫌不當支用國務機要費以及其親家與女婿利用特權及內線交易關係進入股票市場,不當圖利自己後,驚動國內外輿論界及政壇,引發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發動百萬人(所謂紅衫軍)於95(2006)年9月9日在總統府前廣場示威一個月,要求「阿扁總統下台」,此項活動由於也有許多民進黨人士參與,故影響台灣執政者形象及外國人投資意願甚大,尤其對經濟發展,更是雪上加霜。而社會治安之惡化與人民生活之困苦,更是日益增加,從此朝野對立更形嚴重,互相抨擊、抹黑文化盛行,道德淪喪與世風日下,更是難於形容,其影響於產業發展及社會安定者,不可言諭,何以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由於法律人員之執政,而使戰敗之德、日兩國能從戰敗之廢墟跋起,躍而成為二十世紀六十年代之世界經濟強國;反之,民進黨執政,上自總統副總統,下至院長副院長或一些部會首長政務官,也都法律出身,何以在短短五、六年內從亞洲四小龍之首的台灣經濟發展奇蹟,逐漸走向產業空洞化之危機?執政者當局確確實實應該澈底檢討,並進一步思考提出妥善解決策略之必要,且屬刻不容緩之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