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租稅優惠措施與經濟發展之關係
前述所列舉之台灣租稅優惠措施,乃國民黨政府自1946年接收台灣,並統治台灣以來,用以發展台灣經濟,改善人民生活,所適用措施中較為精要且影響最大者,其他較次要者之稅法或相關之法案(如地方稅法通則、期貨交易稅條例、平均地權條例、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國際金融業務條例、農業發展條件、都市計畫法、都市更新條例、企業併購法、金融機構合併法、金融控股公司法、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等等)[30] ,尚不勝枚舉,因限於時間及篇幅,故予從略,本文在此特別再三聲明。
台灣在採行前開租稅措施前後,依統治資料顯示,其情形如下:
(一)中央政府預算
在民國四十(1951)年度時,歲入為新台幣(以下同)1,449,668千元,歲出為1,449,681千元,決算歲入為1,277,776千元,歲出為1,449,668元[31] ;民國50(1961)年度時,歲入為8,848,503千元,歲出為8,848,503千元,決算歲入為8,713,995千元,歲出為8,713,995千元[32] 。60(1971)年度時,歲入為35,279,373盾元,歲出為35,314,543盾元,決算歲入為36,141,265千元,歲出為34,948,911千元[33] 。70(1981)年度歲入為275,054,175千元,歲出相同,決算歲入為272,380,542千元,歲出為相同[34] 。80(1991)年度歲入為827,232,341千元,歲出相同,決算時歲入為804,558,136千元,歲出相同[35] 。90(2001)年度歲入1,394,643,491千元,歲出1,637,079,123千元,決算時,歲入1,417,169,004千元,歲出1,559,700,282千元[36] 。95(2006)年度歲入1,384,582,416千元,歲出1,571,685,071千元[37] ,決算時,歲入1,546,372百萬元,歲出1,529,815百萬元。
由上述統計資料顯示,歲入歲出之預算與決算,年年不斷地增加與成長,如從40年至70年度時增加與成長將近200倍,至95年度(2006年)時更驚人,成長達900倍之多,而歲出預算與決算,達超出一千倍以上,因此應不難瞭解經濟與產業快速發展之程度,但也許多問題容待進一步分析與探討。
(二)國民生產毛額(Gross national product GNP. At current prices)
民國40(1951)年時,國民生產毛額為12,367百萬元,50年時為70,663百萬元,60年時為266,762百萬元,70年時為1,803,637百萬元,80年時為5,059,138百萬元,90(2001)年時為10,054,207百萬元,94(2005)年時為 11,437,618百萬元,但89(2000)年時,就已達10,171,562百萬元[38] 。
從前揭統計數字,顯示國民黨政府執政前期四十年內,國民生產毛額從12,367百萬元增加到5,059,138百萬元,增加409倍多,而在後期不到九年內尚增加822倍,計9年間增加413倍,但在民進黨執政後,第六年雖增加至11,437,618百萬元,事實上,僅增加1,266,056百萬元,亦即僅增加 102倍(924倍-822倍=102倍),而且每況愈下,足見在民國80年時,國民生產毛額已經發展至高峰,其後雖也有增加,但已經趨於減緩。
(三)國內生產毛額(Gross domestic product G.D.P. at current prices)
國內生產毛額按當年價格計算,在民國40(1951)年,時為12,374百萬元,50年時為70,746百萬元,60年時為266,884百萬元,70年時為1,813,290百萬元,80年時為4,942,042百萬元,90(2001)年時為9,862,183,94年時為11,146,783百萬元,但89(2000)年時為10,032,004百萬元[39] 。
所謂「數目字會說話」,從前揭數字,可見國民黨執政之前期,亦是由12,374百萬元提昇4,942,042百萬元,增加約400倍,而後期之不到9年內,亦提昇至10,032,004百萬元,增加411倍(811倍-400倍=411倍)。至於民進黨執政後之第六年(民國94年)雖提昇為11,146,783百萬元,事實上僅增加1,114,779百萬元,即增加90倍(901倍-811倍=90倍)而已。其情形與前項相同,可能隱藏經濟發展政策以及政治統治或國民就業失業等情形。
(四)平均每個人年所得
平均每人國民所得,在民國40(1951)年為1,421元,50年時為5,707元,60年為16,559元,70年為91,470元,80年時為223,697元,89年為408,786元,94年為439,134元[40] 。
在國民黨政府執政前期平均國民年所得增加159倍,縱使最後約九年期間,亦增加51(210-159=51)倍,但在民進黨執政六年,則提昇至439,134元,實際上已增加101倍(311-210=101)。若從此項數目字以觀,民進黨統治六年期間,使平均年國民所得提昇至101倍,此乃非常可喜之現象,值得予以獎勵與讚賞,但何以失業率仍然居高不下,因生活痛苦投河或燒碳自殺案件仍多,主要原因,應屬經濟高度發展所得之財富集中於財團或大股東少數富豪或高階層主管人員所致。
(五)平均每人消費支出
每年民間平均消費支出,在民國40(1951)年時為1,085元,50年時為4,156元,60年為9,711元,70年為52,644元,80年為131,978元,89年為275,128元,94年為305,600元[41] 。
從前揭統計數字,不難發現,國民黨執政前期四十年間之消費支出金相差122倍,而後期之9年間提升132倍(254-122=132),但是至民進黨執政後之6年間,僅提昇28倍(282-254=28),此項統計數字,最足以顯示民進黨政府執政後,台灣經濟蕭條及人民生活困苦之情形,以及印證何以目前社會上卡債族增多,投冶自殺不幸事件頻傳之原因。
(六)進出口貿易
在民國41(1952)年出口貿易值為1,468百萬元,進口為2,533百萬元,1960年出口值為5,966百萬元,進口為10,797百萬元,1970年出口值為59,257百萬元,進口為61,110百萬元,1980年出口為712,195百萬元,進口為1,421,803百萬元,2000年出口為4,729,318百萬元,進口為6,604,337百萬元[42] 。
如前揭統計資料顯示,在早期台灣,對外進出口貿易,都屬入超現象,物質非常缺乏,民國41年時,入超1,085百萬元,直至60年代以後始漸趨平衡,且出現出超狀態,自此時期,人民生活獲得改善,可以充分就業,收入因此提升,至60年代末期,民國69(1980)年時,則已出超762百萬元,尤其在國民黨政府執政後期89(2000)年時,更已顯示出超338,060百萬元,而民進黨執政之第六年,亦出現出超674,981百萬元之可喜現象。但如此可喜之經濟高度發展及出超貿易狀況下以自前仍然發生嚴重失業及人民生活困苦情形,其重要原因,無疑者,乃政府發展高附加價值及高科技產業生產外銷產品所致。
(七)最近十年來傳統產業產品外銷訂單金額―按美元計算
1.皮革、毛皮及其製品
民國86(1987)年時為1,264百萬元,87(1998)年時1,328百萬元,89(2000)年時1,146百萬元,94(2005)年為965百萬元,95(2006)年為1,048百萬元[43] ,根據前開統計資料顯示,自民國89年以後已呈現逐漸減少趨勢,且以95年與9年前之86年相比較,減少輸出金額,如以1比33元新台幣(以下同)折算,達71億248百萬元對產業生存及人民失業率之提升,呈現非常嚴重現象。
2.木材、木製品及編結品
民國86(1997)年時為645百萬元,89(2000)年時為435百萬元,94(2005)年為329百萬元,95(2006)年再增為387百萬元[44] 。惟與九年前比較,減少輸出金額相較達新台幣85億1千4百萬元,減少數量相當可觀此與前項情形相同,形成嚴重社會問題之一。
3.紡織品
民國86(1997)年時外銷金額為15,491百萬元,89(2000)年時為15,233百萬元,95(2006)年時則為12,894百萬元[45] ,每年均呈現遞減現象,且以95年與9年前之86年比較,減少輸出外銷金額相差達新台幣857億餘元,相當龐大,且此類耗用大量人工之產業,更易造成失業人口驟增之社會嚴重問題。
4.鞋、帽、傘、人髮、羽毛製品及人造花
民國86年時為2,478萬元,89年時1,658萬元,95年時642百萬元[46] 。此項產品減少輸出外銷金額也很嚴重,9年內相差達新台幣605億8千8百萬元。與前項相同,都是屬於耗用大量人工之產業,最易導致嚴重社會問題。
5.家用電器
民國86(1997)年時為1,394百萬元,89年時為1,231百萬元,但95(2006)年時減為961百萬元[47] ,9年間二者相差433百萬元,折合新台幣為142億849百萬元,數量仍然可觀。
(八)最近十年策略性或高科技或技術密集產品外銷訂單金額―按美元計算
1.化學品
民國86(1997)年時為4,455一萬元,89年時為4,767百萬元,但95(2006)年時則已高達13,276百萬元[48] ,9年間前後增加8,821百萬元,折合新台幣為2,910億9千3百萬元。增加之數量的確驚人,此乃屬可喜現象,亦足以顯示經濟發展策略成功之。
2.基本金屬及其製品
民國86年時為10,678百萬元,89年時為13,875百萬元,但95(2006)年時則為24,565百萬元[49] ,9年間前後增加13,887百萬元,折合新台幣為4,582億7千1百萬元,更屬可觀。此與前項同,乃表示政我發展策略性產業政策成功之結果。
3.電子產品
民國86年為19,609百萬元,89年時為34,209百萬元,95年時則高達68,823百萬元[50] ,9年間前後增加49,214百萬元,折合新台幣為1兆6,240億642百萬元,此項成果簡直不可思議,台灣目前享有世界電子產品王國之美譽者,確非虛傳。
4.資訊與通訊產品
民國86年時為20,409百萬元,89年時為27,652百萬元,95年時則為61,734百萬元[51] ,9年間增加41,325百萬元,增加金額折合新台幣為1兆3637億2千5百萬元,與前三項情形相同。
5.精密儀器、鐘錶及樂器
民國86年時為2,635百萬元,89年時為3,145百萬元,95年時則為20,646百萬元[52] ,9年間增加18,011百萬元,折合新台幣為5,943億6千3百萬元,都呈現倍數成長,且將達8倍之多。
除上所列舉者外,其他如機械及電機產品等,亦都有相當驚人之成長,限於時間及篇幅,擬予從略,誠屬非常可喜現象。
(九)獎勵產品外銷退稅,各類稅捐總額―本項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外銷退稅制度係由國民黨政府為獎勵產品出口外銷所訂定之「外銷品退還稅捐辦法」,於民國44(1955)年7月27日頒布實施,其對促進台灣經濟發展及對外貿易盛之功,確實不可沒[53] ,經統計在民國44(1955)年退稅總額為20,926千元,民國50(1961)年為424,351千元,60年為9,997,706千元,70年時為29,355,524千元,80年時為4,601,248千元,90年時為3,708,723千元,94(2005)年時為1,786,117千元[54] 。其中以民國68~69(1979~1980)年最多,分別為36,057,303千元及36,240,971千元,74年亦達33,012,311千元[55] 。
經查在民國70年時即降為前開數字,但74年度又上昇至33,012,311千元,主要係因隨著外銷出口之旺盛,退稅案件不斷地增加,形成退稅業務極大之壓力,財政部乃自民國67年起採取各種簡化退稅方法(如定額定率退稅、退繳分離)及按內銷比率課稅後外銷要退稅等方法,以期消除退稅積案[56] 。當時甚至引發一陣外銷退稅制度存廢論之熱烈探討問題,後來財政部採經濟部建議,報經建會同意仿日本方法,自民國七十二年起分五年取消外銷退稅,並作成取消退稅方案在宣導[57] ;惟因本文作者持不同意見,認為:外銷退稅制度乃不失為獎勵本國產品出口外銷最直接最有效之工具,尤其是資源極為短缺之台灣,外銷品所用之原料,常仰賴自國外進口。時至今日,外銷退稅制度仍為世界上許多國家所樂於採用,不論是經濟低開發國家,即使已達高度發展,科技相當先進之英、美、西德及日本等國,亦未完全廢除,尤其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各國為促使本國經濟快速復甦,保護主義逐漸抬頭,外銷退稅制度更見其重要性,特別是資源短缺之國家,其外銷品所使用之原料,均需仰賴自國外輸入者,更不得不以外銷退稅制度作為拓展出口外銷,帶動本國經濟發展之工具,俾減輕本國商品外銷成本負擔,提升其在國際商場上競爭之能力[58] ,台灣外銷退稅制度因此倖獲保留至今,但因仍有部分專家學者受先進國家資本主義者應降低進口關稅見解之影響,而主張進口原料應逐年降低關稅後取消退稅,故迄目前為止,退稅金額逐漸減少,如前開94年度僅有17億餘元,但此情形,則顯示原有產業不是轉型則是外移,而究之實際,則是外移非常嚴重,亦即形成目前產業空洞化之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