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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司考复习的基本要领

民法司考复习的基本要领


李绍章


【全文】
  
  虽然说,中国的法制还不健全,实现法治目标的道路还很漫长,但制定出来的法律法规却洋洋洒洒、多如牛毛。然而,在司法考试中能够频繁登台表演的,也不过十几部。其中,出场率最高的当属民法。从原先的律考到现在的司考,民法都抢足了镜头、出尽了风头,也害苦了不少人。可以说,在司法考试复习中,民法是最让考生头疼的科目之一。

  
  为什么这么说呢?至少有三点理由。一是因为民法内容博大精深,既涵盖民法总论、人身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合同、侵权、婚姻、继承等丰富多样的内容,同时又涉及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10部法律及有关司法解释。在这一点上,民法不同于拥有单独法典的刑法、诉讼法等部门法。法典化的部门法尽管同样博大精深,但单就司法考试来说,民法所涵射的子部门法,无论是基本原理还是规则规范,都是法典化部门法所不能比拟。

  
  二是因为民法的理论性与规则性并驾齐驱,它不仅要求考生掌握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所确立下来的规则,而且要求考生具备扎实的民法理论功底,不少考试题目直接考查民法学的基本原理,而不是径直测试民法的现有规则,在这一点上民法又不同于商法、经济法等技术性很强的部门法。近年来,国家司法考试的一个显著趋势是,对现行民法没有直接规定但又都属于民法基本原理的内容作了考查,如民事法律关系、好意施惠、民事权利、形成权、孳息、事业单位法人、法人机关、私力救济、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类型、条件与期限的类型、先占、占有的类型、担保物权权利群关系、保证期间的性质、债的种类、合同的分类与解释、产品缺陷责任与产品质量瑕疵担保的关系等等。大量的考题则是,以情形案例为载体,考查规则条文与基本原理的掌握和运用。

  
  三是因为民法的考试题目尤其是作为客观题型的选择题灵活多样、变化多端,大多是借助现实生活中的情形案例来命制考题,这些题目给人的感觉通常是:题目所描述的事例看似与我们周围生活密切相关,但实际解答起来却又往往显得的似是而非,有时侯干脆让考生一头雾水、不知所措。譬如,生活中常见的猪、狗、牛、马、蜜蜂等动物,每年都会成群结对地在民法司考真题中登场,或是买卖的标的,或是侵权的祸手,或是拾得的对象,或是继承的遗产。回忆过去的律考和司考,律考时代出现的马1、马2一直到马5的题目,司考时代曾经出现的两牛过桥打架,一牛不能招架而惨痛落水的题目,可能让不少考生也觉得无法招架而只能认输。再如,聚餐喝酒、观光旅游、道路施工、名人走红、小贩城管,霸王条款、租房买楼、雇工帮手、恋爱考研、朋友借钱、服装加工、死亡失踪、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公交地铁、股市涨跌、货物运输、疯狗死猪、工程分包、小孩动刀、假货谎言、蔬菜瓜果、救命扑火、学术讲座、人肉搜索、订货展览、商务洽谈、环境污染、奶牛生产、演戏出书、教唆帮助、拍照摄影、高楼看景、合伙生意、转让绝技、偷鸡牵牛、遗产保留、体育影视、时尚杂志等等。2006年司考卷三第66题还考查了网友“我心飞飞”和“我行我素”因视频裸聊引发的民事纠纷,涉及婚姻、隐私等相关生活话题。这样的题目所涉及到的生活情景尽管让考生觉得“似曾相识燕归来”,可是一旦形成民法司考题目,则同样有可能让考生感到“无可奈何花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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