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欧盟竞争法对体育运动的调整

欧盟竞争法对体育运动的调整


黄世席


【摘要】欧盟法律原则上并没有对体育运动进行法律规定,体现体育运动政策的有关文件主要是一些欧盟政府宣言、欧盟委员会决定以及欧洲法院判决等,其中也包括一些从竞争法的角度来对体育运动问题进行的分析处理。大多数的涉及竞争法的体育争议都是由欧盟委员会来处理的,不满意欧盟委员会的裁决而上诉到欧洲法院的毕竟是少数。而且大多数涉及竞争法的争议都是与体育运动的商业化以及市场化密切相关的,这些争议也就失去了体育运动争议的本来性质而成为商事性质的争议了。
【关键词】欧盟;体育运动;竞争法;欧洲法院;欧盟委员会
【全文】
  
  最近几十年,体育运动在在欧盟法律中的重要性与日俱增。当体育运动以一种商业化的方式被开发时,其应当属于欧盟法范围内的经济活动,尤其是要遵守四大基本经济自由和竞争法的有关规定。但事实是,欧盟条约中并没有对体育运动作出明文专门的规定。尽管如此,欧盟委员会和欧洲法院的许多判决裁定,欧盟体育运动的一些规则应当遵守欧盟法的规定。因此,了解欧盟竞争法与体育运动之间的关心,尤其是欧洲法院的有关判决对此问题的理解对于研究欧洲体育争议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1 欧盟竞争法的主要内容

  
  根据《欧共体条约》第3(6)条的规定,共同体的行动之一是“建立一个旨在保证不违反共同市场内的竞争的制度”。欧共体条约中有关竞争问题的主要规定是在公约的第81至89条,而与体育运动关系最密切的两条则是规定有关企业的限制性做法的第81条以及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第82条。尽管欧盟委员会有适用欧盟竞争法的权力,但是直到20世纪80年代后期这种权力才得到充分地实施。[1]

  
  第81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凡可能影响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并以阻止、限制或违反共同市场内的竞争准则为目的或产生此项结果的有关企业之间的协议、企业协会的决定、协作惯例等行为都是和共同市场相抵触的和必须予以禁止的;根据本条而被禁止的协议或决定当然无效;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有些协议、决定或惯例享有豁免例外。这就意味着,适用该条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欧盟竞争委员会必须确认企业之间的协议、企业协会的决定以及协作惯例实际上已经出现,而且对“企业”的解释幅度很广,也即任何从事经济或者商业活动并涉及供给货物或者服务的都是企业,即使是非营利的企业也包括在该含义之内。其次,第81条要求的第二个条件是协议的性质。第81条的目的似乎是防止出现具有阻碍、限制或者扭曲共同市场内的竞争效果的协议,并列举了一些示例,而欧盟竞争委员会以及欧洲法院的行动则扩大了这类违反竞争的协议的范围。不太重要的协议由欧盟竞争委员会经过调查后裁定给予豁免。再次,第81条适用的第三个条件是,有关的协议必须具有影响成员国之间的贸易的效果。影响一个成员国内部的协议或者在欧盟外产生影响的协议不属于该条的调整范围。[2]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