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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造司法鉴定启动程序的思考

关于构造司法鉴定启动程序的思考


How to Re-construct the Expert''s Witness Launch Process


姜南


【摘要】当前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司法鉴定启动程序中存在着侦查控诉机构的“自侦自鉴”、民事诉讼中的多头鉴定与反复鉴定等问题。分析这些问题的产生原因,主要在于当事人与司法机关在司法鉴定启动程序问题上的权利与义务设置不尽合理,一方当事人(或侦查控诉机关)享有独立的司法鉴定程序启动权,而另一方当事人却无法参与到司法鉴定启动程序当中。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可以将司法鉴定启动程序分解为司法鉴定程序启动决定权与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的挑选与确定权,并将这两种权利分别配置给两个不同的主体,就有助于减少双方当事人或当事人与侦查控诉机构在司法鉴定启动程序上的冲突,从而避免或减少前述问题的发生。
【关键词】司法鉴定启动程序;司法鉴定启动程序决定权;司法诉讼
【全文】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与侦查控诉机关、审判机关都时常会遇到一些需要科学技术或专业技能来解释、解读的问题;只有聘请或指定具有科学技术或专业技能地人士解释或解读了那些问题,侦查控诉机关、当事人才能清楚地查明或理解案件事实,法官也唯有在此基础上才可能正确地审理案件与作出裁决。这种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就是司法鉴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司法鉴定时常遭到当事人的质疑、社会公众的批评;尤其是对侦查控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无约束的决定司法鉴定、由其附属的司法鉴定机构开展鉴定,以及民事诉讼中的反复鉴定、多头鉴定所引发的就同一问题的多份司法鉴定结论相互矛盾让法官头疼不已。在当前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领域,司法鉴定启动程序都是一个充满了争议与质疑的问题。

  
  一、我国司法鉴定启动程序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司法鉴定有着悠久的历史,但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建设,则是随着现代法律制度的发展逐步成长起来的。”司法鉴定启动程序在我国成为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领域所关注的一个问题,则是在现代法律制度在我国的形成与完善、尤其是1998年以来司法鉴定管理制度改革与完善之宏观背景下发生的;当事人乃至社会各界对于司法鉴定启动程序的争议与猜疑,是伴随着我国诉讼案件数量的增多、当事人权利意识的增强、社会公众知情权与社会舆论对司法正义的关注而出现的。

  
  从“湖南黄静案”看司法鉴定启动程序在司法实践中遭遇的难题。分析司法鉴定启动程序在司法实践中的困境,最需要的是对司法实践中因司法鉴定启动程序而引发的所有案件的实证分析;但是,由于种种缘故,本文仅依据那些经过媒体广泛报道的“湖南黄静案”这起典型案件作为分析样本来尝试述明现行司法鉴定启动程序在司法实践中的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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