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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高度警惕全社会对法治的信任危机

  
  新疆“7。5”事件。与往次疆独闹事所不同的是,在悲剧发生后,汉族群众自发地“武装”起来,保护自己,甚至对部分其他族群进行了零星违法的“报复”。其不平之气弥漫全社会。以至于新闻联播、焦点访谈都明确表态,要依法严惩暴徒。而此前,地区政府执法部门则更是屡次申明完全可以维护法制,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和财产。但是,事实是,死亡150余人,伤1000余人,法制毫无疑问地遭到了严重破坏,而执法力量并没有很好地保护人民的权利和利益。

  
  这只是最新的事件。而近期发生的韶关事件、飙车事件、邓玉娇事件、福建医闹事件的背后,无不是表明社会和群众对法治信心的逐步丧失。人们更多地走向依赖自我力量,依赖上级“清官”和舆论的力量来实现维护权利的目标。这显然代表着社会无政府主义的势力和超级行政权力集权势力正在不知不觉中膨胀,而法治的力量和意识在危险地萎缩。

  
  长期以来,有一种危险的意识,正制约着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那就是所谓“小政府、大社会”的错误理念在各个层次上传播并逐渐付诸实施。在我们这个纷繁复杂的国度里,“小社会”尚未变成“大社会”的社会里,政府力量在危险地萎缩和不当地使用,不仅导致社会自治无法实现,还导致了法治无能实现。这个危险局面正在迫近。

  
  长期以来,我们讨论的是公务员和机构的精简。但是,中国实际的问题是,在我们参与全球竞争的今天,根本没有自由竞争的经济基础,政府根本不是“守夜人”,相反,繁重的监管任务、政府在国际竞争中的重要主导作用导致了全世界都在推行“巨人”政府,中国要面对的问题与往昔那些资本主义国家完全不同。我们要做的是调整、完善监管体制,调整、扩充公务员队伍的布局,而不是简单地精简。当然,由于全社会富裕程度低,我国公民可能负担不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精简高效是最佳选择,但要提供基本的监管,也就是要提供让全社会有信心的执法服务,就必须有一只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规模较大的公务员队伍。了解事实,我们就会发现,德国公务员占劳动力的比重为15%(含教师等),也就是说,按照这个比例,我国财政供养的公务员、教师等要达到1亿人。澳门公务员更是占劳动力的25%,美国警察人数按照同比例计算(万人比)是我国的10倍,美国联邦环保部门现有雇员有十几万,而在食品安全非常脆弱的过去,美国FDA的雇员曾经达到过16万(目前FDA仅有数百人,这表明,人的多少关键是与社会需要相适应,而不是从绝对数量上做文章)。而我国财政供养人员仅仅不过7000万。如果不谈结构、分布和能力,这个差距是惊人的。尽管行政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并不必然与数字挂钩,但是,基本数字也证明,要提供基本的执法和监管以及公共服务,必须有充足的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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