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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大法硕生(十五)

我是北大法硕生(十五)


李洪江


【全文】
  
  第二天,姑父和大伯还有东营卫生院的明叔又来到医院,这次主要的目的一是给我爸送来姑连夜为我爸赶做的“新衣服”(这次爸必须得穿右手堵起来的衣服了……),二来也是为了感谢那位主治医生的无微不至的帮助。顺便还请来了一名当地知名律师,以便做这次事故的赔偿处理。按照那位律师的观点,我爸的这次伤残是由于打工所至,应当由业主负赔偿责任。我当然也是坚持这一观点,可是爸和二伯死活也不同意,他们说,人家出钱雇我们给他干活,却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再说人家家里也很困难,我们怎能让人家再受牵连,总不能让他们因为我们这事而倾家荡产阿。

  
  我听后很生气,也许这就是爸的做人原则吧……我做儿子的怎能让他做违背良心的事情,我默然了。可是按照法律的程序来讲,他们虽然和我爸是雇佣劳动关系,或者更精确一些是加工承揽合同关系,但是我爸在察看了草的状况和当时的情况后,已经申明了自己的立场就是:这草太湿,况且人手不够,不能再轧了!但是他们不同意,仍旧央求我爸继续,父亲只好听从了他们,并且自己亲自动手帮他们收拾,以便增加人手,更何况机子已经三番五次的自动停机,这就表明机子的承受能力已经达到极限,可是他们还是要求父亲做了,但凭这一点,责任也是对方的。

  
  我没有再要求什么。到了第五天的时候,对方才过来,好不情愿的送来1000块钱,。我爸死活都不让我留,说这样会坏了我们家的名声。我不管,我还是偷偷的留了下来。这也许就是如库恩博士所说的中国的“关系”的特殊之处吧。

  
  在医院里的日子过的是枯燥而又悲伤的,因此我学会了一个坏毛病——抽烟。

  
  我挺会给自己找理由的,那就是心里比较烦。确实,看着父亲一脸的无奈,我做儿子的却不能为他分担一丝的忧愁,何其悲哀呀。

  
  父亲过年的时候在我在三劝阻下,突然撂给我这么一句话:“我这烟阿,肯定得象其他人一样,如果不声一场大病是戒不了的。”我和妈一说,妈就骂了他一顿,过年图个吉利,怎么静下说呀。我妈是个很“迷信”的人,每一件小事都愿意和什么老天爷呀、财神阿、门神阿什么的联系到一起,特别是到了年关的时候,我们全家人都得小心说话,小心做事,比如说,说话得捡吉利的说;要给老天爷上“香”;要给每一件物什贴对联;大年初一的第一碗饺子要先给“灶王爷爷”供奉;在大年三十晚上还要往家托财神等等。我们全家人不懂,也就跟着她做,慢慢的我也相信了这个,虽然我是一名在高中就已经加入了共产党的无神论者,我还是宁愿信其有而不愿信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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