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规范”的法律服务有这样的特点:
很专业,但不综合,恰恰企业运营往往需要从全局考虑;
很法律(符合文本上的法律),但不实际(不符合企业运营的目标);
很阳光(绝对的“形象工程”),恰恰漏掉不能言传的金玉良言。
我相信企业家都知道这些,否则在自身身陷困境时不会出现大都转而聘请“更私人”的律师的盛况。
【十八】企业完全依法治企会导致破产,这在政府看来亦都清楚,问题的根源在于:
要减轻企业在税收和员工保障方面的负担,就必然加重政府的负担;而全球最庞大的公务员队伍得由庞大财政收入作保障。
所以,要根本解决问题,仍是要建立廉洁、法治、高效的服务型小政府,才谈得上依法治企,企业走向世界;公民生活有保障,社会和谐。
【十九】收集、识别法律风险信息源主要在制度层面。首先要全面、准确,这就要求对法律法规和企业运作制度的完全熟悉。其次不要胡子眉毛一把抓,而是重点抓住易发及危害大的,这就要求有丰富的仲裁、诉讼和行业法律顾问工作经验,还要求对企业运营有切身的深刻体会。
【二十】评估法律风险主要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定性分析主要归类于刑事违法、民事违法、行政违法中的具体何种情形。定量分析包括法律层面上的后果和实践层面上的后果,后者最为重要。
【二十一】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构建要大而全,更重要的是要专而准。大而全成系统,让决策者可统揽全局,预防挂一漏万。专而准,给决策者一个方向,以补决策者不可避免的知识不足。
【二十二】律师得不到企业家发自内心的尊重,律师法律服务得不到企业的青睐,固然有企业一方的原因,但恐怕从律师自身问题角度思考更利律师的发展。律师自身的操守如何?人格如何?文本上的法律把握如何,特别是对现实把握如何?等等。
【二十三】在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制度设计上要避免“只规定员工要保守商业秘密”,而没有落实防控员工这类行为的具体措施和救济手段的做法。
国情上,“依法治国”、“严禁刑讯逼供”之类讲一套做一套的“正确的废话”大行其道,律师工作中如不调整,势必得不到实干家的认可。